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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0.4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8,802,328股的比例为0.39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8元/股,最低价为9.26元/股,回购均价为11.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4,880.73(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816,000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本次回购股份未转让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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