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发生的应付账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等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原材料采购货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现将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1、名称: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1月28日
3、注册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东沙大道16号1141室
3、法定代表人:郑石轩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国内贸易代理;粮食收购;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关联关系: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名称:厦门夏商粮食发展有限公司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续交易项下所有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8、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
(二)与中牧(北京)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名称:中牧(北京)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中牧农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2、担保方(保证方)名称: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广东粤远贸易有限公司
4、担保总金额:人民币1,500万元
5、担保期限:主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连续交易项下所有货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通讯费。
8、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间:2024年5月13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13,783.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1.6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余额为101,35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7.13%,公司及子公司对客户向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饲料产品的融资担保余额为12,431.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偿付的担保以及涉诉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3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指有效期内任一时点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现将该事项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与上述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使用其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拟将上述结构性存款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以支付货款。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现金管理类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时,将选择风险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类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回报。
四、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5,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15亿元。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产品购买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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