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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概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达晟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晟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晶材科技”)100%股权。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权收购事项。

  康达晟璟分两次收购晶材科技100%的股权,第一次使用38,860万元收购晶材科技67%的股权;第二次在晶材科技完成其他约定的条件后,康达晟璟拟收购晶材科技剩余33%的股权。2023年8月,晶材科技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康达晟璟持有其67%的股权。

  晶材科技原股东向康达晟璟承诺,标的公司于2023年、2024年、2025年的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预计分别可达到人民币4,000万元、5,000万元以及6,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由于晶材科技2023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晶材科技原股东向康达晟璟合计支付15,544万元的期后应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为现金与股权形式。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进展情况

  晶材科技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公司名称: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MA1GTBKY76;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王建祥;

  6、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6幢302、402室;

  7、营业期限:2016-05-10至2046-05-09;

  8、股权结构:

  

  9、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技术、电子技术、生物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子元器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电子浆料、粉体、膜带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基于晶材科技2023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应实施的业绩补偿已履行完毕。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5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6.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已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第七期)》(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7,5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高于15,000万元人民币(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

  截至2023年12月1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989%,最高成交价为14.8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44元/股,成交金额为100,022,37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均价约为12.14元/股。

  公司用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为4,289,000股。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2024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89,000股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4%。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筹集的资金总额为28,650,520元,其中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出资8,082,800元,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8.21%;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为20,567,720元,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1.79%。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情形。员工实际认购份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业务板块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不超过36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4年5月13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可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前终止或展期。锁定期满后依据上一年度公司业绩目标考核结果分两期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各为50%。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12月19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4,289,000股,已于2024年5月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锁定期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公司最终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586.93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4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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