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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678号万朗磁塑办公大楼201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万和国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现场出席董事:万和国、叶圣、杜鹏程;

  以通讯方式出席的董事:刘良德、张芳芳、陈雨海、陈矜。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现场出席监事:谭影、王界晨;

  以通讯方式出席的监事:赵莉莉。

  3、 董事会秘书张小梅、财务总监丁芳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并启用新《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0、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5至议案8、议案10、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股东万和国回避表决议案7;股东万和国、丁芳、张小梅回避表决议案10。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彬、王贺贺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持有的7,0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事项公司将注销7,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08%,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459.00万股变更为8548.3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0.70万元。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北(民营科技经济园内)

  2、申报期间:2024年5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余敏;

  4、电话:0551-63805572;

  5、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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