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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材料技术开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内容,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原有经营范围进行标准化表述。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公司住所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陈凯先生因其他工作安排、独立董事杨晋涛先生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翁永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11、1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杨钊、吕兴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4年5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31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1日

  至2024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以上文件报送以2024年5月30日17:00 时以前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30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00 至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2、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花台路1399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杨勤娟

  4、联系电话:0579-82237156

  5、联系传真:0579-89108214

  6、电子邮箱:cgzqb@chinacgh.com

  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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