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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森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14:0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至2024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2人,代表股份506,860,5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989%。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252,244,2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2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5人,代表股份254,616,2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06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慧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859,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859,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859,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859,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859,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3,938,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57,111,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3,938,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邱醒亚先生、刘新华先生、陈岚女士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4,550,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3,938,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王燕女士、常旭先生已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6,859,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73,938,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4%;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9.01选举邱醒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邱醒亚先生获得赞成票数439,726,5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5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邱醒亚先生获得赞成票数106,805,5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4038%。

  邱醒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刘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新华先生获得赞成票数439,726,5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5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刘新华先生获得赞成票数106,805,5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4038%。

  刘新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陈岚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岚女士获得赞成票数439,625,4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3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陈岚女士获得赞成票数106,704,4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3457%。

  陈岚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臧启楠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臧启楠女士获得赞成票数439,726,5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5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臧启楠女士获得赞成票数106,805,5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4038%。

  臧启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0.01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朱宁先生获得赞成票数439,929,2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朱宁先生获得赞成票数107,008,2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5203%。

  朱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选举丁亭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丁亭亭先生获得赞成票数439,929,2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丁亭亭先生获得赞成票数107,008,2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5203%。

  丁亭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选举徐顽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徐顽强先生获得赞成票数439,929,2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徐顽强先生获得赞成票数107,008,2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5203%。

  徐顽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选举结果如下:

  11.01选举王燕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王燕女士获得赞成票数439,625,4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3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王燕女士获得赞成票数106,704,4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3457%。

  王燕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1.02选举倪先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倪先觉女士获得赞成票数439,929,234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9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倪先觉女士获得赞成票数107,008,243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1.5203%。

  倪先觉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罗增进、王慧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兴森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38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于2024年5月16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5月16日16:30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 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王燕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王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1999年5月~2015年2月历任本公司工程师、计划部主管、销售部副经理、订单管理部经理、工会主席;2015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301,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燕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3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于2024年5月16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5月16日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4、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邱醒亚先生主持。

  6、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邱醒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2.01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丁亭亭、朱宁、陈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丁亭亭担任召集人。

  2.02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徐顽强、朱宁、陈岚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徐顽强担任召集人。

  2.03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徐顽强、丁亭亭、刘新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徐顽强担任召集人。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01关于聘任邱醒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邱醒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2关于聘任王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王凯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3关于聘任蒋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蒋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634452

  办公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518057)

  3.04关于聘任刘湘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刘湘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05关于聘任乔书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乔书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其中,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窦维峰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01关于聘任陈小曼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陈小曼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5.02关于聘任陈卓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同意聘任陈卓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陈小曼女士、陈卓璜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26062342

  办公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518057)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全票同意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

  邱醒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7月~1991年3月任职于无锡市建材仪器机械厂综合计划科;1991年3月~1995年8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1995年8月~1999年2月任广州快捷线路板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3月~2005年7月历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醒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4,376,5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46%,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先生与董事陈岚女士为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邱醒亚先生于2022年12月14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除此之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邱醒亚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

  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王凯先生

  王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2008年2月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任助理审计师;2008年2月~2010年11月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高级经理;2010年11月~2021年6月在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历任业务董事、深圳一部副总经理、深圳三部总经理;2021年7月加入本公司,202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凯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

  蒋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10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9年6月~2014年5月任职于大成基金委托投资部,历任产品经理、投资经理助理;2014年6月~2017年6月任职于大成基金研究部、社保基金及机构投资部,历任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2017年6月~2018年11月任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1月加入本公司,2019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500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蒋威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

  副总经理——刘湘龙先生

  刘湘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3月~2006年6月任职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兴森电子有限公司(前身为广州快捷线路板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助工、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06年7月~2016年9月任职于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副经理、经理,人力资源副总监、总监;2016年10月~2017年9月,任兴森电子副厂长、厂长;2017年10月~2019年12月任广州科技中高端样板工厂厂长;2018年8月~2020年11月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20年1月~2021年1月,任广州科技制造研发中心主任;2020年7月至今任广州科技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兴森研究院院长;2024年2月至今任广州兴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任;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湘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湘龙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

  副总经理——乔书晓先生

  乔书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7月~1998年8月就职于河南省安阳市彩色显像管玻壳有限公司;1998年9月~1999年4月就职于深圳致达电子有限公司;1999年5月~1999年9月就职于北京恩利民电子有限公司;1999年10月加入公司,历任高级工程师、品质部主管、工艺部主管、工艺部经理、总工程师、事业部副总经理;2017年6月~2020年11月任第四届和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质量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乔书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乔书晓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的情形。

  内部审计负责人——窦维峰先生

  窦维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2003年9月任江苏公安消防部队徐州支队后勤处会计;2003年10月~2005年8月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监察主管;2005年8月~2010年7月任广东美的制冷家电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主管;2010年7月~2018年7月历任广东美的置业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主任、高级主任、审计经理;2018年7月~2020年8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总监;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窦维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窦维峰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陈小曼女士、陈卓璜女士

  陈小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盛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披专员,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陈小曼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陈卓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在读),曾任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卓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陈卓璜女士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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