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6 证券简称:中国软件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5号中软大厦C座1层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谌志华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张尼先生,独立董事陈尚义先生、李新明先生、宗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高慕群女士、监事唐大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冬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黄刚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9.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2、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3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6、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7、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09、议案名称: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00涉及逐项表决,其全部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议案8-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4、议案 15、议案 17、议案 18及议案 19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54,643,446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252,814,614股,以上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 朱泽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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