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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58    证券简称:振东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通知债权人原因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2,174,904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27,494,660股减少至1,005,319,756股,注销股份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2.16%。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2024年5月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2024年5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王哲宇

  2、电话:0355-8096012

  3、传真:0355-8096018

  4、联系邮箱:zqb@zdjt.com

  5、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南路振东科技园

  6、邮编:046000

  (四)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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