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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 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4-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全体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家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60人,出席持有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1,650,000股,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标的股票总数的88.24%,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650,00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俊杰、朱春英、潘庆明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选举黄俊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均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650,00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或授权公司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确定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

  8.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9.负责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10.制定、执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650,000股,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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