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56号房开大厦写字楼37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5,383,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836%。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68,629,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5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46,753,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249%。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11人,代表股份1,516,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4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198,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8%。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陈一民律师、刘环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核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独立董事津贴严格按照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执行;
(2)董事会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3)监事会监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均为兼任公司管理岗位领取的岗位薪酬;
公司依据薪酬及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并计算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涉及关联股东李晓明、李晓伟以及严琦均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871,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358,915.2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3,530,903.54元。2023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79,885.52元。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股779,671,428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1,186,857.12元。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本次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的公司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汇绿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总额为人民币16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董事长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当期总额度(贷款余额)不超过9亿元整。
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土地、存货、应收账款、设备、商标等)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授信融资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5,38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1,516,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一民律师、刘环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创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4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汇绿生态、证券代码:001267)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17日、2024年5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 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 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 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一)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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