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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滨河北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江浩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蕾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黄亚芬女士、副总经理葛丽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2024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4、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 8 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杭州华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钭正良、钭江浩已回避表决,其合计所持股份154,249,100股不计入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本次会议议案11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6-议案10、议案12、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艳、沈鑫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监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卢伟锋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选举卢伟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卢伟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卢伟锋先生简历

  卢伟锋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财通证券庆春路营业部客户经理、浙江股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渠道总监、宽禾实业发展(杭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采购部经理,2024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黄亚芬女士的辞职申请。黄亚芬女士因已达到退休年龄,根据工作调整,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黄亚芬女士的辞职申请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黄亚芬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副总经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童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简历

  1、王世民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杭州锦江纸业有限公司会计、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会计等职。2014年12月至2024年5月20日,担任公司监事等职务,2024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童盛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杭州临安华旺热能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于2024年4月起任职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马鞍山华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2024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5377           证券简称:华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钭江浩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童盛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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