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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李锦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

  ● 李锦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李锦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务,辞职后其在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担任任何职务。李锦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李锦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锦,女,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取得三峡大学化学专业硕士学位,2018年6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工程师、技术部主管、技术部副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锦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研发项目的工作,已在离职前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李锦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纠纷的情形。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李锦女士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书》《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协议,双方对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等相关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李锦女士对其知悉公司的任何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锦女士有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运行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14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1.27%。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锦女士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公司各项研发工作均处于正常、有序推进状态;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技术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具有长期、丰富的研发管理和技术经验,能够支持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核心技术及产品的持续研发与创新,始终将技术和研发视作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完善研发团队建设,构建坚实的人才梯队,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现有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李锦女士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产品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锦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88275        证券简称:万润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8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邦经路55号(郧阳区纵一路与横二路交叉口西北140米)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486,463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世琦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文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2、3、4、5、6、7、8、13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9、10、1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审议的议案7、8、9、10、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4、议案8的关联股东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文超、李硕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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