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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会议通知。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稷下街道一诺路48号蓝帆医疗办公中心第一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文静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5名,代表股份311,027,6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8833%。

  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3名,代表股份295,956,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3869%;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82名,代表股份15,070,8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964%;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90人,代表股份66,811,7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340%。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306,754,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 %;反对4,205,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1%;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2%;反对4,205,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942%;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16%。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同意306,754,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4,205,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21%;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2%;反对4,205,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2942%;弃权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16%。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06,754,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4,224,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3%;弃权4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2%;反对4,22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231%;弃权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7%。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306,754,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4,224,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3%;弃权4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2%;反对4,22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231%;弃权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7%。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306,764,9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95%;反对4,260,3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98%;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48,9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197%;反对4,260,3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767%;弃权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36%。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06,754,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4,223,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8%;弃权49,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2%;反对4,223,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212%;弃权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47%。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06,754,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4,224,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83%;弃权48,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2%;反对4,224,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231%;弃权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27%。

  8、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鉴于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刘文静女士、李振平先生、于苏华先生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合计持有有效表决权244,206,441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2,558,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214%;反对4,262,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86%;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49,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205%;反对4,262,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795%;弃权0股。

  8.02 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同意306,756,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8%;反对4,271,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2 %;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40,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71 %;反对4,271,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29 %;弃权0股。

  8.03 监事薪酬方案

  鉴于宗秋月女士为关联股东,因此回避表决,该股东持有有效表决权9,500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6,747,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7%;反对4,271,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40,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71%;反对4,271,1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29%;弃权0股。

  8.0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306,754,4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1%;反对4,273,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39%;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538,4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3.6040%;反对4,273,2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3960%;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307,212,5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34%;反对3,764,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05%;弃权50,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2,996,5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2897%;反对3,764,9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352%;弃权5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51%。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302,454,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34%;反对8,573,6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66%;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8,238,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1675%;反对8,573,6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8325%;弃权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07,262,0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93%;反对3,745,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41%;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63,046,0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4.3638%;反对3,745,0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6054%;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8%。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02,186,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73%;反对8,820,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1%;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970,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665%;反对8,820,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2026%;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8%。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302,186,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73%;反对8,820,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1%;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970,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665%;反对8,820,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2026%;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8%。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302,186,1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573%;反对8,820,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61%;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970,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7665%;反对8,820,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2026%;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08%。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302,115,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46%;反对8,893,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2%;弃权1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899,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6606%;反对8,893,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05%;弃权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9%。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302,115,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346%;反对8,893,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92%;弃权1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57,899,4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6.6606%;反对8,893,0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3105%;弃权1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8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靳如悦律师和张晓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2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08,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7.84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2.50元/股;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年5月21日。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1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公开发行了3,144.0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4,404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23号”文同意,公司314,404万元可转债于2020年6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蓝帆转债”,债券代码“12810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6月3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年12月3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5月27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业绩补偿后续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以1元总价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淄博蓝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3,361,227股股份、业绩承诺方北京信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24,787,109股股份。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合计48,148,336股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79元/股调整为18.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2、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4元/股调整为18.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为此,公司相应将“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24元/股调整为17.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5月31日起生效。

  二、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依据

  1、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股价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的情形,已触发“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件。

  三、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3、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四、本次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53元/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59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48元/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本次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9.48元/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且自本次转股价格生效后的两个月内(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董事会将维持转股价格不变。自2024年7月21日之后,若“蓝帆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2             证券简称:蓝帆医疗           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8108             债券简称:蓝帆转债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刘文静女士、乔贵涛先生以现场的方式出席会议,李振平先生、于苏华先生、刘胜军先生、董书魁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钟舒乔先生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董事刘文静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长刘文静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根据《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53元/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5.59元/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48元/股,股票面值为1.00元/股,本次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9.48元/股。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蓝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2.5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且自本次转股价格生效后的两个月内(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董事会将维持转股价格不变。自2024年7月21日之后,若“蓝帆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蓝帆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向下修正“蓝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蓝帆柏盛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帆柏盛”)根据蓝帆柏盛于2024年1月25日与投资方等签署的投资协议约定的后续融资安排,继续引入战略投资者北京大兴临空经济区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次投资方”)进行增资扩股,经各方协商一致确认,本次投资方以现金方式向蓝帆柏盛增资人民币1亿元,认购蓝帆柏盛新增注册资本254.8279万元,对应本次增资交易后蓝帆柏盛全部股权的2.0000%。本次增资的主要条款与A1轮增资主要条款基本一致。

  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luesail New Valve Technology HK Limited及A1轮投资方,作为蓝帆柏盛的现时股东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帆柏盛的注册资本将由12,486.5671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2,741.395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蓝帆柏盛的股权比例将由81.6327%变更为80.0000%,公司仍然是蓝帆柏盛的控股股东,对蓝帆柏盛拥有实际控制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蓝帆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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