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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拟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需要公司可转债停止转股。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权益分派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2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7,778,293.5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为方便测算,假设以截至2024 年3 月31日的总股本2,434,348,123股为基数,拟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约1.10元(含税),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0.11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嘉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5月24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嘉泽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嘉泽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5月23日之前(含5月23日)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951-5100532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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