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遵义路100号虹桥南丰城B座16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行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01 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连平)》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03 议案名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启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9、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本次审议的议案1-8、10-12、15-18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9、10、11、12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联合水务(亚洲)有限公司、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衡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1已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315,052,942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晓杰、胡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32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根据《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伟景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91 证券简称:联合水务 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如下:提名委员会对刘猛先生、许行志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任职资格认真审核,认为刘猛先生、许行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聘任刘猛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许行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提名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猛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美国认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士。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任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助理、商务经理;2000年5月至2002年6月任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合同主管;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路易斯·伯杰集团公司安徽淮河污染治理项目技术援助项目部项目副经理;2003年6月至2004年6月担任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业务开发部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8月任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United Water Corporation高级副总裁;2006年9月至2015年5月任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1月至今任United Water Corporation董事;2015年6月至2020年7月任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联合水务董事;2020年8月至2024年5月历任联合水务高级副总裁、常务副总裁;2024年5月至今任联合水务执行总裁。
截至目前,刘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46,901股。刘猛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衡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衡联”)38.756%的合伙份额,并持有宁波衡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辨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5%的股权,刘猛先生担任公司控股股东United Water Corporation董事,除前述情况外,刘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行志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6年5月至2019年11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年12月进入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工作;2020年8月至今任联合水务董事会秘书,2024年5月至今任联合水务副总裁。
截至目前,许行志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8,473股。许行志先生除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宁波衡联1.784%的合伙份额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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