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5元(含税)调整为0.50125元(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5,123,416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92,561,708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3月2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460,82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460,820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调整为184,662,596股。
依据上述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5元(含税)调整为 0.50125 元(含税)。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92,561,708÷184,662,596≈0.5012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2、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0.50125×184,662,596=92,562,126.2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本次利润分配每股现金红利为0.50125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利润分配总额为92,562,126.25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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