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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开始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5-26层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革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6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01,026,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74%。

  通过现场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101,023,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60%。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表3名,代表A股股份101,023,765 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4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86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共计3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2,8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1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股东代表、监事代表担任点票人和监票员。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8、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9、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1,025,065股同意,1,50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其中:A股股东同意101,025,065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286%;反对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71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1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霍吉栋律师、田哲元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一致,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8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杨毅先生(董事长)、王志远先生、马红富先生、马铁民先生、范仲林先生、魏红兵先生

  2、独立董事:王海鹏先生、梁琪女士、孙勇先生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根据《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2名,任期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杰先生(监事会主席)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杨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2、职工代表监事:董萍女士、杜魏女士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萍女士、杜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1、总经理:马铁民先生

  2、副总经理:魏红兵先生、赵超越先生、张骞予女士、蔡磊先生

  3、财务总监:魏红兵先生

  4、董事会秘书:赵超越先生

  董事会秘书赵超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园路601号甘肃省商会大厦B座26层

  联系电话:0931-8753001

  传真号码:0931-8753001

  电子邮箱:945837105@qq.com

  五、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姚革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黄宏宇先生、张宇先生、张骞予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张玉宝先生、孙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2、因任期届满,王凤鸣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及其他任何职务,王学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3、因任期届满,张骞予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王国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4、因任期届满,潘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范履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任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

  1、杨毅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会计、党委秘书,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杨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毅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王志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兰州大学哲学专业,历任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志远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马红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生,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历任甘肃省民勤县昌宁小学担任民办教师,甘肃省民勤县宏昌农贸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兰州庄园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马红富先生任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兼任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兰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甘肃省乳品协会会长。1994年8月,被共青团中央、国家科委评为“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2002年10月,获甘肃省政府授予的“优秀企业家”称号;2004年8月,获“兰州市劳动模范”称号;2017年6月获甘肃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评选的“陇商新锐人物”称号。2018年庄园牧场被中国奶业协会评选为“最具品牌影响力的乳品企业”,马红富被评为“功勋人物”。2022年11月被评为“优质乳工程助力国民营养计划功臣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47%,除此以外,马红富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红富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4、马铁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牧场事业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铁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马铁民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5、范仲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历任甘肃省政府国资委改革办副主任(挂职),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甘肃农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省农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范仲林先生曾获共青团甘肃省委授予的“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自2007年至2023年期间,相继在《甘肃农业》等期刊发表《浅谈西北干旱区发展节水灌溉的技术措施与对策》《甘肃省行走式节水灌溉技术浅析》论文5篇,主持完成甘肃省重点研发项目“BIM技术在西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研究与应用”,科研成果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范仲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范仲林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6、魏红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管理会计师,历任甘肃农垦亚盛股份条山分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魏红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红兵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1、王海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经济师。历任国营华兴电子机器厂计划员、兰州市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兰州恒通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业务部长、甘肃广合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甘肃广合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副所长、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人,现任北京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负责人,兼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海鹏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梁琪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访问学者。梁琪女士获甘肃省“陇原人才”称号,主要科研成果分别荣获甘肃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甘肃省农牧渔业丰收一等奖,甘肃省农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主要教学成果获“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梁琪女士现任甘肃农业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食品质量与安全系主任,兼任甘肃省功能乳品工程实验室主任、甘肃省乳品行业技术中心主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琪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孙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毕业于兰州大学新闻系新闻学专业,法学学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现为上海市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孙勇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二、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简历

  1、杨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甘肃农垦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甘肃农垦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副主席、工会主席,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与考核分配部副部长,现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兼任甘肃农垦药物碱厂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甘肃省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杨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杰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董萍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部副调研员、副职级干部,人力资源与考核分配部副部长,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兼任甘肃中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董事。

  董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董萍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杜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协会认证注册国际人力资源师,2012年9月获得清华大学人力资源创新实践高级研修班证书。历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福利主管、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

  杜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魏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简历

  1、赵超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白银市金融办副主任,甘肃润川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省团险部副总经理。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赵超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超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张骞予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ACA ICAEW)。历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骞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骞予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3、蔡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生,毕业于兰州商学院,历任上海相宜本草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城市经理,广州红吉销售有限公司大区经理,甘肃亚盛好食邦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磊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7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监事杨杰、董萍、杜魏均参加现场表决。

  4、会议由全体监事推举杨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选举杨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4-036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杨毅、王志远、马红富、马铁民、范仲林、魏红兵、梁琪、孙勇参加现场表决;董事王海鹏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

  4、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毅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杨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马铁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红兵先生、赵超越先生、张骞予女士、蔡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魏红兵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赵超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日止。赵超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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