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803,858,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预计共派发40,192,901.45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2、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3,858,0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小红、杨美玲
咨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
咨询电话:0592-6666866
七、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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