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见习记者 毛艺融
5月15日至20日,由《证券日报》社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发起并主办,天津证监局、国泰君安证券和北京基金小镇联合主办、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为支持单位的第六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与广大投资者如期见面。
今年4月份,新“国九条”明确指出,“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助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充分体现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也为今后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提出了新要求。
“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已连续举办了六届。今年的活动,来自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律所等诸多人士,畅谈“凝聚投教新合力 推进保护投资者”这一话题。
投保举措多点开花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致辞时表示,保护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
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进一步畅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徐强在分享中表示,近年来,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制度不断健全,投资者保护力度持续提升。2023年证券维权案件呈四大特点:一是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仍是投资者维权领域的主流,二是参与维权的证券产品多样化,三是纠纷解决模式多元化,四是案件复杂性、专业性更强。
中介机构连接投融资两端,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将投资者保护工作贯穿到各项业务、各个环节,防范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不适当行为的发生。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是投资价值的源泉。上市公司持续与投资者密切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识和认同。
拥有“中介机构和上市公司双主体身份”的东兴证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所做的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值得“点赞”。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张芳表示:“公司始终把投资者保护和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将投教工作融入公司客户服务和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定当尽上市券商之责,履行投保义务,扎实完成每项工作。”
上市公司积极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不断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少公司在此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上市公司注重践行投资者保护理念,超过70%的上市公司公开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安排,越来越多的公司注重以制度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平等权、知情权、参与权。”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刘翠兰说。
八亿时空董事会秘书薛秀媛介绍,公司通过日常沟通会和业绩说明会,及时了解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利用微信平台、数据可视化等多种新媒体手段,提升信息披露的全方位性和可理解性。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锐表示:“公司一方面通过搞好生产经营,来提升企业内在投资价值,另一方面通过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来积极向投资者展现企业价值,引导投资者客观、理性地认识公司,减少信息不对称。”
中国铁建董事会秘书靖菁持类似观点。她表示,只有树立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意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才能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共同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持续稳定的分红有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日前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合计现金分红金额达2.24万亿元。
“公司还通过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方式,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赢。公司上市后已累计分红1.77亿元。”薛秀媛表示。
靖菁表示,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较上年提高4.27个百分点,上市以来共派送现金股利331亿元。公司还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保证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市场各方共同维护
投资者保护已贯穿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监管执法的全流程各方面。不过,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展望未来,仍需要监管部门、中介机构、市场参与者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天津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天津证监局将发挥大投保机制功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主动做好与证监会、地方政府、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单位沟通衔接,积极动员市场各方力量,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宣传、维权救济、诉求处理、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等工作,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贺瑛表示,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积极践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初心使命,逐步形成了以投服投教为基础,以持股行权、维权诉讼、纠纷调解为特色的投服模式。投资者服务中心愿与各方通力合作,将投资者保护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助力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中介机构的角度,国泰君安证券合规总监张志红表示,国泰君安作为行业领先的国有金融企业,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着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从上市公司的角度,华润微电子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投资者关系总监沈筛英时表示,上市公司需要在投资者群体中建立起公司的长期信任模式,目前公司建立多层次投资者良性互动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对投资者来说,除了宏观层面的制度完善外,投资者主动增强自身意识与能力,积极保护自身权利十分重要,从这个意义上说,投资者是保护自身利益的第一责任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主任黄江东表示,投资者首先应该树立长期投资的理念,避免过度追求短期收益,纠正“炒小、炒新、追热点”的投资观念。
投资者积极行使权利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不仅要知权,还要主动行权,更要积极维权。黄江东表示,首先,投资者可以积极行使权利参与公司治理,现场参加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面对面与公司董监高沟通;其次,可以授权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此外,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应当向证券交易所及监管部门举报相关违法违规情形。
如果投资者购买了超出自己风险承担能力范围的产品,导致亏损,怎么办?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杨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支招”,在实践中涉及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问题,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在募集资金前必须了解投资者和产品风险等级,并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如果投资者购买了超出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并遭受亏损,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
众人拾柴火焰高。“让我们携手同行,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共同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开创投资者保护的新格局。”《证券日报》社副社长、《中国书画》杂志社总编辑康守永表示。
《证券日报》社副社长、代总编辑党涤寰表示,我们坚信,只要大家团结一心、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打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新环境,让广大投资者共享新时代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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