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三点思考

  朱宝琛

  历时六天,第六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落下帷幕。笔者全程跟进了今年的活动,北京、天津、上海一路下来,观察到几个共性问题,也进行了一番思考。

  第一,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需要谁来发挥作用?

  对于这个问题,业界的答案是比较统一的:市场各方各司其职,合力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确实,正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离不开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共同推进,需要各方加强合作、相互支持,开创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格局。

  从六届活动的情况来看,参与的主体除了监管部门、券商、上市公司,还有公募、私募等相关人士以及多位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市场各方都越发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

  第二,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需要做些什么?

  对于这个问题,活动现场,多位与会人士结合自身的工作进行了阐述。比如,监管部门要压实责任,围绕投资者保护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调研,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中介机构一方面要将投教工作有机融入公司客户服务和业务开展的各个环节,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要不断强化信息披露质量,要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要进一步畅通公司信息和外部信息的双向交互渠道。媒体自然不能落下,要更多地运用融媒体平台,实现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立体支持。

  第三,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还有哪些方面需要继续进一步完善?

  整体来看,与会人士的建议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一是,法律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相关的司法解释需要尽快出台;二是,对于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同时,处罚力度要进一步加大;三是,专业的机构、律师等,要积极帮助投资者特别是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维权。

  新“国九条”指出,“更加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的新篇章。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投资者保护工作必将会迎来新的发展。

  作为《证券日报》社推出的一项长期公益活动,第六届“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活动已经圆满结束,但是投资者保护工作,始终在路上!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