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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13日  9 点 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310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

  至2024年6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8,9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资料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6 月10日9:00-2024年6月10日17:00

  (三)报名及资料审核

  为便于会议组织,本次现场参会采取预报名方式,公司将对报名登记资料审核后,按股东报名先后顺序及时反馈报名结果。

  预报名方式如下:

  方式1:在报名登记时间内,携带登记资料到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005证券部现场登记。

  方式2:在报名登记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s://eseb.cn/1eGyWeSk8dW或者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本次股东大会报名系统,上传现场参会登记资料。

  

  预报名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本公告中联系电话。

  (四)现场参会

  报名成功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 年6月13日9:10前持登记资料原件到达会场。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敏

  电话:029-81772581

  传真:029-8177261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4-015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 通过《关于更换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总费用为889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控审计费180.26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24-016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8年,达到《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为持续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独立性,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权计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慧,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伟,2009年7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6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收费,预计2024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总费用为889万元人民币,其中预计年度审计费708.74万元、内控审计费180.26万元。

  为有效提升公司年报审计质量,降低上市公司监管风险,加强公司对各下属子公司核算规范性的监督能力,公司本年度调整了审计费用支付方式,原由各下属子公司分别签订合同并支付审计费用,改由公司统一签订合同并承担年度及内控审计费用,故相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有所上升。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是1998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6月28日,经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设立。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希格玛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8年。希格玛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在执行完毕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希格玛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8年,公司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并确认无任何有关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上市公司已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通过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招标结果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完成新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及披露相关工作。对此,我们核查了公司关于选聘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确定了选聘的资格条件、评价要素标准、审计范围、评分细则、服务内容及要求等,认为公司本次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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