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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2)。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选举王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选举陈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602,432,800股A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5.05%,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因此,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以上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登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原定的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

  现将补充议案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6日(星期四)09:30起依次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H股股东投票方式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和出席对象:

  (1)凡持有公司A股股票,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可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

  (2)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之后,还将召开2024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3层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如下:

  

  议案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下述非累积投票事项:

  1.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A股)以及4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H股)。

  2.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以及载于4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H股)中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3.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以及载于4月23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H股)中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

  4.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A股)。

  5.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6.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安排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聚焦“一利”稳定增长、“五率”持续优化的预算目标,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存量增利、增量创效”的工作总基调,继续突出体现近年新投产风电机组盈利水平,结合积极的电量预算与适度从紧的成本管控,编制2024年度预算安排报告。2024年,本公司将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充分发挥预算的引领作用,通过争取政策支持、深化产业协同、强化成本管控、推动转型升级、完善考核机制等手段,确保实现预算目标。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7.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参照A+H上市国企的实际情况以及2023年度薪酬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1) 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公司领取薪酬,2024年度本公司向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支付人民币12万元(税后,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 在本公司无任职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3) 在本公司任职的执行董事,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其薪酬按照其兼任的职务,依据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4) 本公司职工监事薪酬结合岗位实际情况依据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8.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境内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9.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24年度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10.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下述非累积投票事项:

  11.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2. 审议《关于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申请注册及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3.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14.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回购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下述累积投票事项:

  15. 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由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次股东大会第5、7-15项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投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同时第11至14议案均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15项议案在本次会议上将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票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6. 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汇报

  该汇报已经由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和《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提交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如下:

  

  议案情况详见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4项议案描述。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参会回执

  有意出席(亲自或委托代表)股东大会及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股东,请按照附件4提供参会回执和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还需按照附件2和附件3提供授权委托书,上述材料请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中午12: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信函或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现场登记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登记方式如下。

  时间:2024年6月6日8:30-9:00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1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附件3)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附件3)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二) H股股东

  H股股东有关安排请参见H股有关公告。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林俐瑶

  联系电话:010-63888199

  电子邮箱:lyir@ceic.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c幢)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3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

  5.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9;投票简称:龙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第15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议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因此,A股股东关于本次会议提案编码1.00的网络投票结果将适用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两个会议的表决。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席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或本单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出席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4

  参会回执

  截至       年    月    日,本人/公司持有             股“龙源电力(001289)”股票,拟参加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星期四)召开的: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请勾选拟参加的会议)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此回执,此回执可复印使用。

  2. 请提供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请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法人股东)。

  4. 请提供持股证明文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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