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1 证券简称:爱慕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须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授出,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4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5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爱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7.82元/股调整为7.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45名激励对象授予81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1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爱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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