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重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该协议的签署为建立长期的、稳定的、紧密型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的合作事项将以另行签署的具体合作项目合同为准。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战略框架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控股”、“公司”)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集团”)为促进双方建立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领域,围绕消费品供应链、药品医疗、批发零售、仓储物流及供应链等开展合作,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实质性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6605015136

  法定代表人:许冉

  注册资本:139798.5564万美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01室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批发;家具销售;珠宝首饰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批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农作物种子经营(仅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玩具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卫生洁具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化肥销售;牲畜销售;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电动自行车销售;摄影扩印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企业管理咨询;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旅客票务代理;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拍卖业务;食盐批发;农药批发;食品销售;兽药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东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未与京东集团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3.履约能力分析:京东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作目标

  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优势领域,围绕消费品供应链、药品医疗、批发零售、仓储物流及供应链等开展合作。双方围绕共同打造中国医药商业领先的“医药+物联网”生态,为消费者提供更快、更好、更全面的产品与服务,制定与本战略框架协议相配套的发展战略规划。

  (二)合作内容

  1.健康业务合作

  双方提供各自的优势产品/资源,深化在医药电商、医疗服务、医药物流、员工健康服务等领域展开合作。

  2.物流业务合作

  基于双方各自的优势在仓储、运输、医药物流服务等各供应链环节业务场景展开合作。

  3.数字化转型合作

  依托京东集团先进的云原生技术和大规模公有云、信创云、行业云、产业智算云的建设、运营经验,构建“高效、可信、安全、开放、低碳”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

  4.供应链金融科技业务合作

  发挥京东集团成熟的金融科技产品体系和丰富的业务实战经验,结合重药控股在产业链中的专业优势,双方合作挖掘业务生态场景,通过提供一站式、全链路的金融科技服务,链接产业上下游,打通企业端和消费端业务链条,提供具备行业特性的金融科技解决方案,增强供应链韧性,提高产业链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助力公司实现“产业—金融—科技”的高水平循环。

  5.企业运营服务合作

  京东集团凭借其在企业采购数字化解决方案领域的深厚经验和在商品管理、物流、技术等方面的丰富资源,为重药控股提供一站式全链路通用物资服务,助力其提升采购效率并降低综合采购成本。双方的合作还包括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多个领域,共同推动企业业务发展。

  (三)合作机制

  双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由双方相关领导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加快推进合作协调小组,形成任务清单和部门负责制,定期就重大问题进行交流和磋商,共同研究具体工作举措,保障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合作事项顺利有效落实。

  (四)合作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满后双方协商顺延事项。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业务也不会形成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后续具体业务能够按计划顺利推进,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与合作方结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情况:2021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公司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元汇吉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IVD市场开发和维护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目前该协议已履行完毕。2022年5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乡村振兴债务融资工具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招行重庆分行签署了《乡村振兴债务融资工具合作协议》,以强化对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持,深化双方债券承销业务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健康发展,目前双方合作情况良好,符合协议预期。

  2.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