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成员。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春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下午15: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董事长范庆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6,607,654.49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7,167,157.52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99,117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4年6月11日(周二)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三、备查文件
1、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8、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5月2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4年6月7日下午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66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飞、赵翔
联系电话:0532-87901466
联系传真:0532-87901466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春阳路789号伟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1”,投票简称为“伟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0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人的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0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已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99,117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6,607,654.49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7,167,157.52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219,368,8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869,770股后的214,499,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14,499,117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具备合理性、合规性。
三、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方案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兼顾了股东回报的合理需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更好的回报公司股东,特别是公司中小股东,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影响公司资金运转需求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因此,我们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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