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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3年 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上接C1版)

  (上接C1版)

  (2)写字楼大宗交易情况

  2023年写字楼大宗成交项目集中位于主城区次核心地区,成交单价在4.5万元/平方米以上。其中中关村、北二环商务区的成交单价显著高于望京商圈的成交单价,凸显地理位置仍是写字楼资产的最主要价值参数。位于安定门的中粮置地广场是公司北京环球贸易中心大厦的主要竞品对象,中粮置地广场此次成交单价约为计容面积8万元/平方米,总面积成交单价5.2万元/平方米。成交单价均高于环球贸易中心大厦此次评估估值单价4.1万元/平方米。

  

  整体来说,2023年写字楼租赁市场需求出现缓慢的复苏,拉动全市整体吸纳量环比有所提高。在租金方面,为改善和提高出租率,以价换量的出租策略是市场主体销售策略,表现为租金水平持续下滑,其中新兴商务区影响更大,次核心商务区影响最小。2023年全市空置率仍处于相对较高的位置,全市平均空置率为20%,其中新兴商务区影响更大,次核心商务区影响最小。公司所持有的物业业态大部分处于北京市核心商务区,整体需求以及供给受市场影响较小,且通过最终估值单价以及所使用估值参数来看,均优于目前北京市平均水平。

  综上分析,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

  问题三:关于应收款项

  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10.50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73亿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8.60亿元,整体计提比例约为25.88%;其中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14.47亿元,占比13.09%,计提比例为52.65%。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90.76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826.3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29.44亿元,计提比例约为32.44%,主要为往来款和代垫款,其中账龄5年以上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32.81亿元,占比较大。

  请公司:(1)结合销售政策、结算账期、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回款和逾期情况等,说明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相应计提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及其原因;(2)补充披露按照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和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产生原因、具体时间、交易对方与公司关系、回款安排及逾期情况等,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结合销售政策、结算账期、主要客户资信情况、回款和逾期情况等,说明不同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相应计提水平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差异及其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涉及水泥、混凝土、装备、新型建材、房地产、物业等不同业务板块,涉及大型基建、工程类项目,性质大多为央国企单位,传统交易习惯中客户货款结算周期长,因此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以上行业客户,导致回款周期长,符合行业惯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111亿元,其中混凝土、水泥、新型建材等业务应收账款81亿元,分别为38亿元、28亿元、15亿元。

  水泥业务主要分为现款销售和赊销销售。一般情况下公司采用现款方式销售,对部分合作较长、信用较好的外部客户,如央企或大型国有企业、重点工程、国企投资的招标项目、与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单位采用赊销方式,赊销销售主要采用月结方式或者给予30-60天的账期。主要客户中央企和国企客户,主要为国家的“铁、公、机、基础建设”等大型项目的施工单位,水泥用量大且施工周期长,资金风险可控,但资金拨付相对较慢,一般情况下根据重点工程招标文件约定的结算周期给予信用周期;长期合作的核心客户,根据客户往年度用量、履行经济责任的能力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履行担保手续,给予一定的信用周期;其他非核心客户主要采用现款方式结算。

  混凝土业务一般为现销合同,其他为赊销合同执行先发货后付款,日常供货以授信额度为限。结算分为小票结算和图纸结算;小票结算占总结算的90%以上,小票结算基本为月结,即当月发生,次月结算,结算账期为1个月;图纸结算,一般分为过程结算和总结算,过程结算按月结算,即当月发生,次月结算,作为过程付款凭证,总结算有的按部位结算有的在工程整体结束后统一结算,一般在工程完工3-6月内完成。公司客户主要为央企、大型国有企业等资信较好的企业。

  因业务具有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因此公司按业务板块预计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每年根据外部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主要客户资信情况等重新复核预期信用损失率,及时进行调整。

  

  混凝土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未见显著差异,较为谨慎,不存在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水泥板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略有差异,主要由客户结构、经营地区等因素导致。不同账龄,坏账计提比例在同行业处于中游水平。

  公司与各行业可比案例进行对比,4年以上计提比例为100%,部分行业因客户结构、经营地区等因素导致,比例略有差异,在不同账龄区间的坏账计提比例在各自同行业中游水平,不存在信用损失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应收账款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销售政策、信用账期等,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了测试;

  2.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检查主要交易条款,分析主要客户的销售回款情况;

  3.针对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包括实地走访、从公开信息查询其信用状况;

  4.执行函证程序,选取公司重要客户,执行应收账款余额函证程序,结合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情况,评估客户信用风险;

  5.获取并检查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复核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6.复核管理层计算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过程,并对管理层的计算结果进行复算,评价管理层本期坏账政策是否与上期保持一致;

  7.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比较,分析其差异及合理性;

  8.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了解历史信用损失率,复核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是否恰当,测试管理层坏账准备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补充披露按照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和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产生原因、具体时间、交易对方与公司关系、回款安排及逾期情况等,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公司回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原值91亿元,减值准备余额29亿元,净值62亿元,前五名原值合计34亿元,主要为应收政府款项及地产项目预售监管资金,政府款项主要是由于各地财政资金紧张,尚未回款,公司对应收政府款项制定应收政府款项清理方案,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部分减值,无可收回风险,减值计提充分合理,按照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的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账龄五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金额33亿元,主要为应收政府及已破产退出企业款项,政府款项主要是由于各地财政资金紧张,尚未回款,公司对应收政府款项制定应收政府款项清理方案,积极与政府进行沟通,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部分减值,无可收回风险;应收已破产退出企业款项,按照谨慎性原则均已全额计提减值,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其他应收款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获取金隅集团2023年《往来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政策,复核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2.获取其他应收款科目明细账,将其与总账进行核对;

  3.检查合同主要交易条款,确认交易背景、业务实质以及交易对方与金隅集团关系;

  4.检查其他应收款性质分类和账龄;

  5.获取2023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明细表,与管理层就预期信用损失的评估方法进行讨论,询问管理层对于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上升以及三阶段的划分是否进行审慎评估,检查管理层评估所使用的支持性材料,复核管理层的评估结果;

  6.对欠款前五名和账龄在五年以上大于测试起点的其他应收款,逐一分析每个客户的历史回款情况、通过访谈了解对方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检查了管理层提供的支持性材料,评估管理层计提坏账的合理性。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公司的会计政策相符且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四:关于贸易业务

  年报显示,公司通过大宗商品贸易业务销售电解铜、铁矿石、乙二醇、钢材、煤炭类等大宗商品,近年来相关业务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度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2.26亿元,同比增加20.14%,占营业总收入的近四成;相关业务2021-2023年度毛利率分别为0.52%、1.10%、2.88%,波动较大。

  请公司:(1)分产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控制权转移时点、定价政策与依据、收入确认方法、近三年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关联关系等,并结合资金流转、仓储物流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的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补充说明近年来贸易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以及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3)补充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贸易业务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前五名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账龄情况,并结合款项回收和货物交付等情况,说明相关款项的支付和结转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说明:

  (一)分产品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的具体业务模式、控制权转移时点、定价政策与依据、收入确认方法、近三年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及其关联关系等,并结合资金流转、仓储物流等情况,说明相关业务的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围绕集团主业开展,主要涉及煤炭、钢材、铁矿石、电解铜等业务,围绕产业链协同做好内外部资源有效整合,促进产业全面协同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经过多年的战略布局和持续经营,拥有经验丰富的团队和稳定的上下游渠道,深入产业链终端、聚集产业资源,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各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煤炭业务

  1.商业实质:

  (1)蒙古煤:蒙古国是地域辽阔、资源富庶且人口稀少的内陆国家,尤其是矿产品蕴藏丰富,受国内工业和经济落后影响其矿产品基本以原矿形式出口,另外受地理位置限制,我国是蒙古国唯一矿产品消费国。自2008年开始中国贸易商从蒙古国矿山采购矿产品,进口至中国,并进行加工向终端客户提供原材料,逐渐形成以采购、运输、仓储、通关为一体的蒙古国矿产品进口贸易业务链。公司在甘其毛都口岸拥有一座专门加工蒙古国原焦煤的年产能200万吨洗煤厂。为保证该洗煤厂原料供应稳定,2020年,公司制定中蒙能源通道规划,用四年时间搭建从蒙古国矿山直采、运输、进口为一体的以甘其毛都口岸进口煤炭、二连浩特口岸进口铁矿石的两条公路、铁路进口通道。

  (2)澳洲煤进口海运煤:公司依托境外矿山的优质资源,凭借多年贸易往来,具备矿山直采的价格优势及品质保证。

  2.业务模式:

  (1)蒙古煤:蒙古煤采购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模式:①竞价采购模式:通过蒙古国电子招标平台,以竞价模式采购原焦煤和风化煤。②长协采购模式:公司签署采购原焦煤长协合同。长协煤炭定价模式为季度定价,公司享受季度坑口价格的折扣。可与竞价煤形成良好的价格互相补充,能够有效防范市场波动,降低市场风险,提高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在甘其毛都口岸与嘉易达和华方两家海关监管场展开合作。其中嘉易达堆场仓储散煤,华方堆场仓储集装箱煤。煤炭入境后现场人员与堆场方联系,组织车辆进行卸车入库。中国海关将一周进口量为一批次,每周四从海关监管场取样,化验结果出示合格后报关员向海关缴纳关税和增值税。由海关出具该批货物的放行单后可以从海关监管场提货出库。

  蒙古煤销售主要基于以下两种模式:①原煤销售采取口岸交货模式,客户自行到海关监管场提货或者是送到货销售模式,公司负责组织运输送至客户指定目的地交货;②精煤销售,一部分原煤由公司组织运输将货物从甘其毛都海关监管场提货,送至洗煤厂。洗煤厂根据下游客户指标要求生产精煤,将精煤销售至钢厂或焦煤厂。

  (2)进口海运煤:采购端主要分为长协采购和零单采购两种模式,基本通过矿山进行采购。合同中明确交货数量及交货方式、货物品质、价格、结算方式、不可抗力等条款。长协以月度进行发货,数量按照每月均匀发货。通常价格以境外第三方权威机构发布的指数均价为基准。销售端主要分为以销定采和落地自营两种模式。如果以销定采,公司在确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寻找低价供应商进行采购,赚取差额利润。如果采用落地自营方式,货物在装运过程中开始询盘销售,在货物到港前舱底销售完毕或者通关报关后进行销售。基本对下游客户收取预付款的方式,并通过有公司签字盖章的货权转移证明放货。

  公司与上游供应商交易基本以开立信用证的方式,如需要预付款须经过上会批准并在额度内进行。与下游客户交易基本以预先收款再放货的方式,如需赊销须经过上会批准并在额度内进行。

  公司合作上游供应商基本为国外矿山,履约能力强,并且采购交易通过开立信用证的方式,公司拿到正本提单后换取小提单并提货。与下游客户之间基本采取预收款的方式,并且下游需有公司签署的货权转移证明才能提货。

  3.控制权转移时点:煤炭销售基本采取两种模式。原煤销售如果采取口岸交货模式,客户自行到海关监管场提货,控制权转移时点为下游客户提货出厂时点,若是到货销售模式,公司负责组织运输送至客户指定目的地交货,交货时点即为控制权转移时点。

  4.定价政策与依据:

  (1)进口蒙古煤有两种采购方式,一是竞价采购模式,通过蒙古国电子招标平台,以竞价模式采购原焦煤和风化煤;二是长协采购模式,签署采购原焦煤长协合同,长协煤炭定价模式为季度定价,公司享受季度坑口价格的折扣。

  (2)进口海运煤的定价依据是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如果以销定采,公司在确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寻找低价供应商进行采购,赚取差额利润。如果落地自营,货物在装运过程中开始询盘销售,在货物到港前舱底销售完毕或者通关报关后进行销售。

  5.收入确认方法: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6.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钢材业务

  1.商业实质:从产业链上来看,钢材处在黑色系链条的中间位置,起到承上启下作用。钢材产品种类多、地域分布广、涉及行业多,其中建筑业和制造业是用钢需求最多的两个行业,也是和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钢材的供需关系变化、库存高低、价格涨落,体现市场需求的好与坏。

  从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来看,钢材是公司全产业链经营的重要一环,从上游原料(煤、焦、矿)到钢材(钢坯、螺线、卷带)再到废钢和水渣,环环相扣,每个品种在不同时间,不同市场环境下,所反映市场价值不同。另外从公司涉及的行业来看,房地产和制造业都需要钢材,钢材业务能够为公司内部企业协同保供,优化采购成本。

  2.业务模式:钢材业务模式主要是第三方仓库货转销售模式和直接配送至终端客户工厂两种。

  3.控制权转移时点:第三方仓库货转销售模式控制权转移时点为收到下游货款后通知仓库将货权转移至客户,仓库货转完成后货权转移完成。直接配送至终端客户工厂控制权转移时点为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

  4.定价政策与依据:钢材的定价依据是根据市场价格定价。

  5.收入确认方法: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6.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铁矿石业务

  1.商业实质:随着近几年铁矿石价格波动率的抬升,钢厂对于铁矿石的库存储备逐渐下降,目前大部分钢厂仅储备不超过一周用量的铁矿石。由于铁矿石价格的升高,部分钢厂开始对自己的原材料长协进行销售,主要目的是置换即期更为合适的其他品种原材料。贸易商作为市场蓄水池,在钢厂更换炉料结构,改变生产计划时,能够即时为钢厂提供其需要的原材料。

  从产业链上来看,铁矿石处在黑色系产业链条的起始位置,是提供铁元素的重要原材料。铁矿石品种多,各钢厂炉料结构复杂。同时铁矿石进口量大,是整个黑色系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库存、消费、价格的变化能够反映出钢厂的盈利情况,同时能够反馈当前制造业的兴衰。

  从公司整体产品结构来看,铁矿石作为黑色系产业的起始,是公司全产业链经营的重要一环,从上游原料(煤、焦、矿)到钢材(钢坯、螺线、卷带)再到废钢和水渣,环环相扣,每个品种在不同时间,不同市场环境下,所反映市场价值不同。

  钢材作为工业活动的血液,铁矿石所提供的铁元素至关重要,而国内铁矿石仅能提供国内所需铁元素总量的30%,而中国粗钢产量占全球60%,这就导致我国对铁元素的进口极度依赖。中国是铁元素的进口大国,进口总量超全球总产量的50%,铁矿石价格的波动对我国经济影响颇深,而铁矿石贸易通过进口铁矿石、储备铁矿石,能够很好地为市场平抑铁矿石价格波动风险。

  2.业务模式:铁矿石业务主要模式为进口内销,上游向矿山直接采购、长协采购、从二级市场采购等方式进口铁矿石,下游通过转口,落地销售等方式进行铁矿石销售工作。

  3.控制权转移时点:进口内销落港后铁矿石存放至港口,由供应商出具放货通知单(供应商与公司双方盖章)交由港口,放货通知单注明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至公司,随即公司有权提货或处置该货物,即取得货物的控制权,公司出售时出具放货通知单(公司与客户双方盖章)至港口,随即货物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定价政策与依据:境外公司转口销售采用国际信用证结算,定价方式为普氏指数定价;落地销售时,通过与国有大型港口签订仓储服务合同,仓储费由公司承担,保证货物的安全,结算采用款到放货模式,收到客户全额预付款项后公司出具货权转移证明,业务销售定价依据各个港口发布的公开市场价格进行报盘定价。

  5.收入确认方法: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6.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电解铜业务

  1.商业实质:

  (1)大宗商品贸易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电解铜为主要交易品种。公司拥有丰富经验的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团队,管理层期望通过大宗贸易业务,包括电解铜贸易,继续做大做强,并从贸易中获利;

  (2)电解铜作为大宗商品的主要品类,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农村管网改造等领域,近些年下游市场需求较大,管理层选择电解铜作为主要贸易品类之一,市场前景看好;

  (3)电解铜作为传统大宗贸易商品,具有产业链完整、流通性广泛、市场参与者成熟等特点。铜金属作为全球稀缺自然资源,同时也是重要战略储备资源,对于铜产品的贸易长期以来都受到全球各个国家的高度重视。电解铜产品在我国国内经过长期发展的考验,行业规范程度较高,产品及业务流程的标准化程度较高。市场参与者经过长期优胜劣汰的过程,优质企业占比较高,使得铜产品的总体交易风险相对较低。贸易公司的传统业务围绕黑色金属、建材等品种进行,开展电解铜业务是公司对有色金属行业的重要布局,考虑到铜产品及有色金属未来发展的良好前景,结合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目标,参与铜及有色金属产品的贸易环节将帮助公司未来在有色金属行业进行长期布局、深入产业链终端、聚集产业资源,逐步优化在铜及有色金属产品中的商业模式;

  (4)电解铜为标准化产品,市场价格透明且市场流通性强,符合公司内部大宗商品贸易的风控要求。

  2.业务模式:电解铜业务分为外贸业务与内贸业务。外贸业务模式以转口贸易为主,盈利点包括外贸铜溢价价差、盘面点价价差等;内贸铜模式以与国内冶炼厂签订采购长协,辅以零单采购,盈利点主要包括内贸铜升贴水价差、趋势性交易盈利等。

  3.控制权转移时点:外贸业务的主要货权形式为国际海运提单,货权转移方式为提单交接,控制提单即控制货权;内贸业务交易的货物均存放于公司已准入的第三方仓库内,仓储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与第三方仓储公司签订仓储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指示交付,指卖方向仓储方发送加盖授权印章的发货单,仓储方向买方发送入库信息单(包括具体的储区和存储卡号,指示为特定货物)确认货物,同时在仓库内完成货权转移,控制权转移时点为在第三方仓储公司系统中完成划转的时点。

  4.定价政策与依据:外贸业务的定价方式为点价形式,合同价格=点价价格+溢价。点价价格依据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的盘面价格,以买卖双方确定的点价价格为准,溢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内贸业务的定价方式为点价形式,合同价格=点价价格+升贴水。点价价格依据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的当月合约盘面价格,以买卖双方确定的点价价格为准,升贴水由双方协商确定。

  5.收入确认方法: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6.近三年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货物流转及资金流转过程

  

  公司供应商采购、货物流转真实,供应商为真实的发货,公司为真实的提货,货物流转与资金流转相匹配。

  综上所述,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具备商业实质,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商业实质及收入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电解铜、钢坯等主要贸易品类的采购、销售流程进行穿行测试,识别业务流程中的主要控制点,并进行控制测试;

  2.通过与管理层及业务团队访谈,了解各品类大宗商品贸易的业务模式及商业实质;

  3.获取管理层各贸易品类的商业实质说明,复核其商业实质的合理性;

  4.复核合同条款,包括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5.通过第三方网站及安永企业商业信息查询平台(EBIS)对交易额排名前三十大客户和供应商清单中的新增公司背景进行调查,包括检查地址、股东、企业性质和控制人等信息,检查新增公司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6.根据合同台账,对1个月内同一客商同时存在采购与销售的情况进行商业实质分析,识别是否存在循环交易;

  7.分析前十大客户销售品种的变化及原因,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8.将收入规模与仓储费进行交叉比对,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9.对应收账款余额大于抽样阈值的客商及其全年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10.对由管理层保管的存货执行监盘程序,对由第三方仓库保管的大宗商品(如电解铜)的年末数量及交易数量执行函证程序;

  11.执行细节测试,利用安永天风抽样方法选取样本,检查交易原始合同、物权转移单据、结算单、发票、银行回单等,验证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2.执行收入截止性程序:根据销售出库(或不同品类的控制权转移单据)记录,查看收入确认时间与控制权转移时点的一致性,识别是否存在截止性问题。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对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确认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补充说明近年来贸易业务规模持续扩大的主要考虑及必要性,以及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收入规模稳中有升,逐步形成以煤炭、钢材、铁矿石、电解铜等大宗产品国际贸易为主,以供应链服务为载体的国际化贸易企业,主要为公司开拓协同水泥、地产、新型建材等内部市场,通过逐渐增加煤炭、钢材、水渣等产品的市场化运营服务能力,与公司内部用钢企业研究探讨钢材供应新模式,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长协合作,协同扩大贸易规模,发挥渠道优势,稳定业务需求,依托公司良好的企业信誉、品牌优势、营销平台和资金保障。通过近几年发展,铁矿石业务成为全球贸易商中前五名,矿渣出口贸易量国内第一名,蒙煤进口量成为甘其毛都口岸前五名。公司以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扩张相结合的策略,围绕产业链协同做好内外部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产业全面协同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主要基于以下因素:1)公司从事大宗商品贸易多年,拥有专业的贸易策略团队及丰富的交易经验。2)公司具备贸易的地理优势。唐山地区钢厂数量众多,依托港口为华北地区钢材集散地;贸易板块下属圆之瀚公司临近中蒙口岸。唐山、内蒙古的地理优势为钢坯、煤炭等交易提供实际便利。3)多年积累的业内信誉,加之国企背景,逐渐为公司在电解铜、铁矿石等领域树立较高信誉,拥有稳定的客户群体及较强的议价能力。4)公司依托多年合作经验,近年来与国外知名矿山、煤场签订长协,业务量稳中有增。

  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宏观环境因素、供需关系、政治事件等,公司通过对市场价格的研判,利用金融衍生品工具来进行价格对冲,以锁定未来价格或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此外,通过和供应商和客户签订长期合同进行战略合作,采用固定价格销售或采购策略,以减少价格波动的影响。

  进口蒙煤为主要毛利贡献产品,自2023年6月起,在国家宏观政策加持下,水泥厂、钢厂恢复生产,自2023年8月以来,市场逐渐回暖,供小于求,煤炭市场价格逐步回升,公司抓住机遇,积极拓展下游客户,实现销量大规模增长,保证每日发货量,本年销售数量180.84万吨,同比29.37万吨增加317%,毛利率同比增加1.5个百分点。

  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主要围绕水泥、地产、新型建材等业务,协同做好内外部资源有效整合,促进产业全面协同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将根据主业未来发展需求,不断优化、实时调整规模,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实现更大价值,确保稳健发展。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大宗商贸的收入确认及毛利变动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复核合同条款,包括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2.对金隅集团大宗商品贸易的收入及毛利情况进行分析性复核;

  3.分析前十大客户销售品种的变化及原因,识别是否存在异常交易;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收入及毛利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金隅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三)补充披露截至报告期末贸易业务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前五名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账龄情况,并结合款项回收和货物交付等情况,说明相关款项的支付和结转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应收账款4.3亿元,其中前五名金额3亿元,主要客户主要为央国企等信誉度高、资信情况良好的企业,应收款账龄为一年内;预付账款主要为大型的资源供应商优质企业,截至4月末,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均正常按照协议执行,无相关回款风险,主要项目如下:

  1.应收款项

  2023年末应收账款均为业务结算尾款,部分应收账款因行业结算周期影响,未到结算周期,且账龄均为1年内,符合行业惯例,截至4月末应收款项基本已经收回,无大额长期应收款项,不存在回款风险。

  单位:万元

  

  客户1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级企业,性质为央企,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合作的项目有桥梁、路建、学校、医院等,以水泥、钢材业务为主,多数合同结算周期为结算开票后30日内支付当月货款的100%;公司按照各项目合同约定陆续在给客户1送货结算,客户1也按照合同陆续给公司回款。业务执行过程中,公司与客户1合作多年来看,均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与国有企业客户2进行煤炭贸易业务,公司如约向该公司履行各项供货义务,按照合同中有关付款条款的约定先货后款,符合煤炭行业普遍支付方式,符合行业惯例,5月底付款,客户2与公司合作前曾由关联方为公司出具连带担保承诺函,以其全部资产作为连带担保保障公司与客户2业务回款,公司已全面评估客户2的履约风险,该款项不存在可回收性风险。

  客户3为公司长期主要合作客户,资信情况良好,合作期间未出现款项无法收回情况,与公司签有长协合同。2023年末该客户应收账款余额4,917.36万元,账龄为2个月以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以及以往合作惯例,该些货款已于2024年4月全部收回。该公司的款项回收符合双方合同及长期合作的行业惯例,不存在回款风险。

  客户4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级公司,该公司为国企,通过前期资信调查,该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客户4合作的是伊利健康谷奶牛养殖基地管网新建项目,所供的物资球墨铸铁管。在执行过程中,确认5月底前付清货款,该项目结算符合行业惯例,且公司评估该客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回款风险。

  客户5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三级企业,性质为央企单位,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于2023年就漯河产业园物资采购项目签订型材买卖合同。该项目所供货物为型材。公司与客户5于2023年4月开始合作,所合作项目均按时回款。业务执行过程中,漯河产业园物资采购项目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回款风险。

  2.预付款项

  2023年末预付款项,基本按照行业惯例先款后货,截至4月末基本已交付,预付款情况如下列示:

  单位:万元

  

  供应商1为公司蒙古煤炭业务的最主要的供应商,为蒙古国最大的国有矿山,供应商3为蒙古矿山,是公司进口蒙古铁矿的主要供应商,该业务按照公司打造中蒙能源通道战略规划进行,聚焦国内端仓储、加工、物流核心环节,利用双边贸易格局,强化战略合作,为中蒙两国上下游实体企业提供优质供应链服务,和蒙古矿山的合作基本通过竞价采购模式,蒙古国电子招标平台中标后支付全额货款,矿山在合同期限内履行发货义务,蒙古国不接受国际信用证支付,该预付款项的支付符合蒙古业务开展的行业惯例,且经过公司会议决策在给予的预付额度范围内开展业务,以上供应商依据合同陆续发货,公司取得货物后及时入库,并择机进行货物销售。截至目前,剩余预付账款均处于合同期内,供应商将按照合同约定于2024年末前陆续发货,不存在回收性风险。

  供应商2、供应商4和供应商5均为公司的煤炭供应商。现煤炭市场主要趋势和方向是供需两端直接签订中长期保供合同(煤矿和电厂供需双方直接下场,相关参考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由于中长期保供政策的执行,煤矿大部分产能用于保供合同的执行,煤炭贸易环节中纯市场化的交易空间持续减少。

  公司受资金整体规模影响,不具备所有煤炭商品均直接从煤矿坑口采购的能力。煤矿坑口采购通常要求贸易商100%支付货款且对采购量有最低要求,同时煤矿端相对生产煤质(热值)较为单一。

  公司作为贸易商经营的煤炭商品多样化,单一煤矿的产品不能全部满足公司的销售需求。结合自身多年行业发展经验和市场渠道,公司选择供应商2、供应商4和供应商5等口碑良好、历史合作信誉良好的企业作为供应商。其可以满足公司采购多种煤质商品的条件,同时,其拥有对煤炭商品进行必要的洗选、破碎、掺配加工、运输的服务能力,可以进一步减少公司的成本投入,扩大销售利润。

  由于煤炭属于大宗资源型商品,受供需关系、市场环境、价格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上游端要全力避免自身承担市场风险的压力,所以煤炭行业在实际交易中均需支付相当比例的预付款项,其目的是锁定价格、保障货源数量。重点长期合作客户更是采取先支付预付款然后根据合同滚动结算付款方式。

  在实际业务洽谈中,合同预付款均与供应商谈判至可能的最低比例。经过相关审批流程后,按照合同约定预付额度范围内进行预付。通常情况下煤炭供应商收款后依据合同陆续发货,公司取得货物后及时入库择机对外销售。但公司作为贸易商在实际进行销售过程中,需应对销售端客户的价格、运输、质量、交期、包括电厂的开放式供货合同等风险因素。为充分保障自身利益,尽可能减少损失。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依托专业分析,结合销售端客户在时间、区域、品种、期限等方面的变化趋势,指令上游供应商发货,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这也符合煤炭贸易商的操作惯例。以上三家供应商2023年年底预付款项对应的货物均按照合同约定陆续到货,不存在回收性风险。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旨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贸易业务前五名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复核合同条款,包括控制权转移、风险转移、定价政策与依据等信息,分析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确认的准确性;

  2.对应收账款余额大于抽样阈值的客商及其全年交易额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3.对预付款项余额大于抽样阈值的客商执行函证程序,未回函部分相应执行替代程序;

  4.复核企业提供的账龄分析表,检查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及预付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执行期后程序,检查大额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及大额预付款项的期后交货情况。

  基于我们为金隅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金隅集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贸易业务应收款项和预付款项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金隅集团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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