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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7051          债券简称:博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2024年2月22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以截止2022年9月15日总股本为基准),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4.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2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48,641,476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125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0%,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2,218.75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2,218.75万元。

  根据广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粤立信验字[2024]第2002号)》,截至2024年4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人民币22,187,500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5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其中,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分年度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将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对应权益,分三个批次归属至各持有人,各批次归属比例分别为 40%、30%和 30%。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持有人会议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4、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邹杰、陈龙、刘晓勇、张彩虹、黄璨,以上人员及其关联方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相关人员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存在一致行动计划。除以上情形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服务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成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将按照上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费用摊销情况及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任何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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