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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8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爱玲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及公司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2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5月28日10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董事长李玉晓、董事李文静、万鹏、李新柱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张宇鹏、独立董事陈国福、王学斌、王伟、葛夫连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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