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以及与本通知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3.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8涉及关联交易,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8.01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江西省财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江西江投资本有限公司、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对议案8.02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在回避表决的同时亦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代理人身份证。
(3)其他事项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于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9: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12层。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缪诗涵
电话/传真:0791-86267237
邮箱:zqb@gsfins.com
5.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70”,投票简称为“国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或填报选举票数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账户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二二四年 月 日 授权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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