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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权益变动达到5%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股东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网讯”)及一致行动人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百度毕威”,百度网讯和百度毕威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从5,804,272股(转增前)减少至4,625,981股(转增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11.61%减少至6.61%。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收到公司股东百度网讯及其一致行动人百度毕威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2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28日期间,上述股东转增前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1,499,980股,转增后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1,400,028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其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百度网讯基本情况

  

  2. 百度毕威基本情况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22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司股东百度网讯、百度毕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下降5.00%。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9,734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8%。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百度网讯持有公司股份3,664,538股,百度毕威持有公司股份639,754股,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2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百度网讯持有公司股份4,507,353股,百度毕威持有公司股份583,623股,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披露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股东百度毕威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3,62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83%。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百度毕威未减持公司股份。百度网讯持有公司股份4,507,353股,百度毕威持有公司股份583,623股,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4,995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东百度网讯及其一致行动人百度毕威合计持有公司5,804,272股(转增前),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百度网讯及其一致行动人百度毕威合计持有4,625,981股(转增后,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占极米科技总股本的6.61%。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百度网讯及其一致行动人百度毕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1) 公示内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29日,共10日。

  (3)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

  (4) 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电子邮箱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收集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凭证、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1、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拟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时在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

  2、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4、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31日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极米科技

  股票代码:68869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百度大厦2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2: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B座9层909室410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减少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 百度网讯基本情况

  

  2. 百度毕威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了极米科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有:

  百度(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齐屹科技开曼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齐屹科技)股份,持股比例为10.91%,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齐家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16.00%。上海齐家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齐屹科技透过合约安排控制的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百度网讯的全资子公司达孜县百瑞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百度毕威99.64%合伙份额,百度网讯与百度毕威系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满足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增持极米科技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人不排除继续减持其拥有极米科技股份的可能,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极米科技股票5,804,272股,占极米科技总股本的11.6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4,625,981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了变化),占极米科技总股本的6.61%,详细情况如下):

  

  注:本次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总股本5,000万股计算,变动后的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7,000万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2022年3月4日至2024年5月28日,公司股东百度网讯、百度毕威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合计导致股东持股比例下降5.00%。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39,734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28%。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百度网讯持有公司股份3,664,538股,百度毕威持有公司股份639,754股,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8.6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2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相应增加。

  2022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百度网讯持有公司股份4,507,353股,百度毕威持有公司股份583,623股,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披露的《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结果暨减持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2023年3月17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公司股东百度毕威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83,62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83%。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百度毕威未减持公司股份。百度网讯持有公司股份4,507,353股,百度毕威持有公司股份583,623股,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2024年5月1日,公司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100,00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百度网讯及百度毕威已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64,995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所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极米科技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各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极米科技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北京百度毕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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