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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9:15-15:00。

  2.召开地点: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所在地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慈觉林街道顿珠金融城金玺苑15层。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召集人: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曾泰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和网络)16人,代表股份113,350,98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1.7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8,733,483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20.86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4,617,5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886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4,617,5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88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4,617,500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886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14项议案。各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6,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93%;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45%。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564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39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2.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6,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93%;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45%。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564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39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6,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93%;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45%。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564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39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5,4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87%;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51%;弃权1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62%。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1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5495%;反对1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703%;弃权1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801%。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4,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76%;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62%。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1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5236%;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801%。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6.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1,637,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8.4885%;反对1,5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3470%;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45%。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90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62.8955%;反对1,52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33.0655%;弃权18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0390%。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和费用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65%;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4954%;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8.选举张金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65%;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4954%;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9.选举尼拉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65%;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4954%;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0.选举布琼次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65%;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4954%;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1.选举单志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65%;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4954%;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2.选举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142,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8165%;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1%;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40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5.4954%;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396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3.选举杜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①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13,090,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9.7704%;反对7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0623%;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1674%。

  ②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94.3627%;反对7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5290%;弃权18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1083%。

  ③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1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牟文女士、王蓓女士、杨勇先生、邓昭平先生、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4.01选举牟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247,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2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62%。

  表决结果:牟文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2选举王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247,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2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3,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62%。

  表决结果:王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3选举杨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247,4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2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4,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884%

  表决结果:杨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4选举邓昭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246,6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3,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10%。

  表决结果:邓昭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4.05选举严洪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10,246,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3,3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733%。

  表决结果:严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贺鹏康、胡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开(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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