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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7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6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基本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但目前仍有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计延期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ST傲农         公告编号:2024-13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公司2024年5月14日至今新增诉讼(仲裁)金额24,373.45万元,其中尚未结案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24,370.53万元,已结案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2.92万元。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申请人、被申请人等。

  ● 涉案的金额:公司2024年5月14日至今新增诉讼(仲裁)金额24,373.45万元,2022年11月至今累计诉讼(仲裁)金额481,029.4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5月14日至今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新增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68笔,新增涉及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24,373.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31%;2022年11月至今累计诉讼(仲裁)金额481,029.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53%。

  现集中披露2024年5月14日至今新增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披露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5月14日至今新增诉讼(仲裁)金额24,373.45万元。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40.96万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金额为24,332.49万元;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24,370.53万元,已结案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为2.92万元。

  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本次集中披露案件最近一笔诉讼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新昌和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衡南傲农农牧有限公司

  被告二: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原告与被告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向衡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0800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货款10800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50%计算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至款清之日);且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3、案件进展:一审审理中。

  三、重大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或尚未执行完毕,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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