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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为133,785.89万元,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因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进展情况

  1、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0,954.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465.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8,146.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5,920.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

  2、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兆盈”)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广西兆盈将其持有的青岛兆盈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45%股权质押给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提供质押担保,相关出质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资金占用问题仍未解决。公司及董事会将持续要求相关责任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修订、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采购管理指导手册》《合同管理指导手册》《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共12项公司规章制度。有关上述公司制度、规则的修订和制定旨在根据近期更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4、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2024]12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及《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公司部分董事(含时任)、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含时任)于2024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3号、[2024]14号、[2024]15号、[2024]16号、[2024]17号、[2024]18号、[2024]19号、[2024]20号、[2024]21号、[2024]22号、[2024]23号、[2024]24号、[2024]25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5、公司积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要求公司各层面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以及重点案例,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的规定,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情形其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尽快敦促相关责任人完成还款,消除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1、因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2022年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简称由“华铁股份”变更为“ST华铁”。

  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和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2024〕24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集中度较高且存在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相关事项,其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最新进展,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开平市三埠街道办事处祥龙中银路2号三楼A138号330室

  邮政编码:529300

  联系电话:010-56935791

  电子邮箱:Htddm@huatie-railway.com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华铁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责令改正事项进展

  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定期报告披露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说明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因前述报告所涉及的部分信息暂无法核实查清,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4010号),因公司涉嫌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董事会正在与各方积极沟通、核查相关事项,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争取尽早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二、责令改正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占用资金金额10,954.94万元(其中本金金额10,465.37万元,归还利息489.57万元),尚未归还余额为128,146.80万元(其中本金余额115,920.11万元,利息12,226.69万元)。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争取早日完成整改,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三、风险提示

  1、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如公司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4、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产处置,筹措资金尚需时间,完全归还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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