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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水力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杨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监事候选人提名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3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信至诚”)监事会于近期分别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姚磊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张雪峰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姚磊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张雪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前述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磊先生、张雪峰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姚磊先生和张雪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占比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报告均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及提名,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杨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杨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补选任金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

  李杨女士简历

  李杨,女。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6年12月至今任职于永信至诚,现任公司产销运营管理中心运营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杨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任金凯先生简历

  任金凯,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2年12月至今任职于永信至诚,现任公司部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金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信安春秋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35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6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17日

  至2024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参会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

  2、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会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办理;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他人参会的,参会人需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会人的身份证办理。

  3、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 参会登记时间

  2024年6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三)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6号楼永信至诚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张恒

  联系电话:010-50866160

  邮箱:yxzc@integritytech.com.cn

  邮编:100094

  特此公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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