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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8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才玖。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6人,代表股份2,337,627,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71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6人,代表股份305,19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2,032,435,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645,857股

  占99.9580%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33,100股

  占0.01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214,816股

  占99.8955%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33,100股

  占0.0248%

  (二)《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645,857股

  占99.9580%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33,100股

  占0.01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214,816股

  占99.8955%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33,100股

  占0.0248%

  (三)《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占中)》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417,057股

  占98.9216%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4,461,900股

  占1.046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3,986,016股

  占97.3158%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4,461,900股

  占2.6046%

  2、《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振)》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417,057股

  占98.9216%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4,461,900股

  占1.046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3,986,016股

  占97.3158%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4,461,900股

  占2.6046%

  3、《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红波)》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417,057股

  占98.9216%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4,461,900股

  占1.046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3,986,016股

  占97.3158%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4,461,900股

  占2.6046%

  4、《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跃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417,057股

  占98.9216%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4,461,900股

  占1.046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3,986,016股

  占97.3158%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4,461,900股

  占2.6046%

  (四)《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636,957股

  占99.9576%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42,000股

  占0.01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205,916股

  占99.8946%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42,000股

  占0.0258%

  (五)《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460,257股

  占99.9501%

  反对:945,700股

  占0.0405%

  弃权:221,100股

  占0.009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029,216股

  占99.8758%

  反对:945,700股

  占0.1007%

  弃权:221,100股

  占0.0235%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867,357股

  占99.9675%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11,600股

  占0.000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436,316股

  占99.9191%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11,600股

  占0.0012%

  (七)《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0,394,751股

  占98.8350%

  反对:26,939,106股

  占1.1524%

  弃权:293,200股

  占0.012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1,963,710股

  占97.1005%

  反对:26,939,106股

  占2.8683%

  弃权:293,200股

  占0.0312%

  (八)《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三号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1,065,505,642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272,121,4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247,057,615股

  占98.0298%

  反对:760,100股

  占0.0598%

  弃权:24,303,700股

  占1.910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4,132,216股

  占97.3314%

  反对:760,100股

  占0.0809%

  弃权:24,303,700股

  占2.5877%

  2、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332,925,399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04,701,658股,意见如下:

  同意:1,979,637,858股

  占98.7497%

  反对:760,100股

  占0.0379%

  弃权:24,303,700股

  占1.212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4,132,216股

  占97.3314%

  反对:760,100股

  占0.0809%

  弃权:24,303,700股

  占2.5877%

  3、与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598,086,803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39,540,254股,意见如下:

  同意:1,714,548,554股

  占98.5633%

  反对:760,100股

  占0.0437%

  弃权:24,231,600股

  占1.393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41,109,213股,意见如下:

  同意:316,117,513股

  占92.6734%

  反对:760,100股

  占0.2228%

  弃权:24,231,600股

  占7.1038%

  4、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企业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635,357股

  占98.9309%

  反对:760,100股

  占0.0325%

  弃权:24,231,600股

  占1.036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4,204,316股

  占97.3390%

  反对:760,100股

  占0.0809%

  弃权:24,231,600股

  占2.5800%

  5、与其他关联人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242,961,200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094,665,8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069,602,057股

  占98.8034%

  反对:760,100股

  占0.0363%

  弃权:24,303,700股

  占1.160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96,234,816股,意见如下:

  同意:671,171,016股

  占96.4001%

  反对:760,100股

  占0.1092%

  弃权:24,303,700股

  占3.4907%

  (九)《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785,657股

  占99.9640%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93,300股

  占0.004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354,616股

  占99.9104%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93,300股

  占0.0099%

  (十)《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857,757股

  占99.9671%

  反对:760,100股

  占0.0325%

  弃权:9,200股

  占0.00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426,716股

  占99.9181%

  反对:760,100股

  占0.0809%

  弃权:9,200股

  占0.0010%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785,657股

  占99.9640%

  反对:760,100股

  占0.0325%

  弃权:81,300股

  占0.0035%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354,616股

  占99.9104%

  反对:760,100股

  占0.0809%

  弃权:81,300股

  占0.0087%

  (十二)《关于公司管理层202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857,757股

  占99.9671%

  反对:760,100股

  占0.0325%

  弃权:9,200股

  占0.00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426,716股

  占99.9181%

  反对:760,100股

  占0.0809%

  弃权:9,200股

  占0.0010%

  (十三)《关于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向两家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628,857股

  占98.9306%

  反对:24,988,900股

  占1.0690%

  弃权:9,300股

  占0.00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4,197,816股

  占97.3383%

  反对:24,988,900股

  占2.6607%

  弃权:9,300股

  占0.0010%

  (十四)《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034,858股

  占99.9319%

  反对:1,582,999股

  占0.0677%

  弃权:9,200股

  占0.00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7,603,817股

  占99.8305%

  反对:1,582,999股

  占0.1685%

  弃权:9,200股

  占0.0010%

  (十五)《公司202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36,645,857股

  占99.9580%

  反对:748,100股

  占0.0320%

  弃权:233,100股

  占0.01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38,214,816股

  占99.8955%

  反对:748,100股

  占0.0797%

  弃权:233,100股

  占0.0248%

  (十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37,627,057股,意见如下:

  同意:2,312,628,857股

  占98.9306%

  反对:24,976,900股

  占1.0685%

  弃权:21,300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939,196,016股,意见如下:

  同意:914,197,816股

  占97.3383%

  反对:24,976,900股

  占2.6594%

  弃权:21,300股

  占0.00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银科、熊昕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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