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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1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3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监事虞卫兴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一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虞卫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49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证券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北路 22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6人,董事鲍继聪、尹纪成、李自为、陆春良、褚君浩、蔡绍宽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孙建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顾怡倩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注1: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亨通光电 586,229,925 股,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持有亨通光电95,294,433 股,亨通集团和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亨通光电681,524,3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3%,因此将崔根良先生纳入持股 5%以上普通股股东计算。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万晓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组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崔巍先生

  董事:崔巍先生、钱建林先生、鲍继聪先生、尹纪成先生、李自为先生、谭会良先生、张建峰先生、陆春良先生、蔡邵宽先生、任晓敏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

  其中,蔡邵宽先生、任晓敏先生、乔久华先生、杨钧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简历具体请见2024年5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42号)。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巍

  委    员:蔡绍宽(独立董事)、任晓敏(独立董事)、乔久华(独立董事)、

  钱建林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乔久华(独立董事)

  委    员:蔡绍宽(独立董事)、杨钧辉(独立董事)、崔巍、钱建林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绍宽(独立董事)

  委    员:乔久华(独立董事)、杨钧辉(独立董事)、崔巍、钱建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钧辉(独立董事)

  委    员:乔久华(独立董事)、蔡绍宽(独立董事)、崔巍、鲍继聪

  4、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谭会良

  委    员:崔巍、鲍继聪、尹纪成、蔡绍宽(独立董事)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第五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本次监事会组成情况说明如下:

  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

  监事:虞卫兴先生、徐晓伟先生、孙建锋先生

  其中,孙建锋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具体请见2024年5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监事会换届的公告》《亨通光电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43、2024-044号)。

  公司对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5月31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亨通光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名。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崔巍先生主持,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等六项议案,相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同意选举崔巍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48 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崔巍

  委    员:蔡绍宽(独立董事)、任晓敏(独立董事)、乔久华(独立董事)、钱建林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乔久华(独立董事)

  委    员:蔡绍宽(独立董事)、杨钧辉(独立董事)、崔巍、钱建林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绍宽(独立董事)

  委    员:乔久华(独立董事)、杨钧辉(独立董事)、崔巍、钱建林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杨钧辉(独立董事)

  委    员:乔久华(独立董事)、蔡绍宽(独立董事)、崔巍、鲍继聪

  5、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

  主任委员:谭会良

  委    员:崔巍、鲍继聪、尹纪成、蔡绍宽(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48 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建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52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吴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52 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顾怡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52 号)。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轩传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史惠萍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顾春雪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沈小红女士为公司质量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亨通光电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亨通光电:2024-052 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2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建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轩传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史惠萍女士为公司总工程师,吴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顾春雪先生为公司销售总监,沈小红女士为公司质量总监,顾怡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建峰先生,1982 年11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条线副总经理,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荣获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21 年4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5 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建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张建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轩传吴先生,1970年7月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所设备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八研究所公共安全研究部、自动控制系统研究部常务副主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双创人才”,荣获第四届“绽放杯”5G应用大赛二等奖,获“江苏工匠”“苏州优秀人才”等荣誉称号,担任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产业联盟江苏分盟咨询专家,苏州智能制造联盟咨询专家,第二届工业互联网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2015年2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轩传吴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史惠萍女士,1969年11月出生,博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长航电子设备厂助理工程师、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测试工程师、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线缆产出线研发部经理、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通信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等荣誉。曾获评江苏省“双创人才”“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苏州市最美巾帼科技人物”“苏州市三八红旗手”“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017年2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史惠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燕女士,1985 年5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主管、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规划部总监、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6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吴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春雪先生,1987年2月出生,本科。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通信产业代表处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经理。2021年5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顾春雪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小红女士,1971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技师。曾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宽带接入事业部总监。曾荣获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等奖项,并荣获“吴江市十佳优秀工会主席”“吴江区十佳优秀工会工作者”“十二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优秀项目经理”等称号。2017年1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

  沈小红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顾怡倩女士,1982年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薪税师、国际注册会计师ICPA,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江苏省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秘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翻译、办公室副主任、国际合作部主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多次荣获“优秀董秘”“百佳董秘”“金牌董秘”“金牛董秘”等称号。2021 年 5 月起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顾怡倩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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