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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事宜的进展公告(三)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化学”)、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极科技”)、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公司为立亚化学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已实际为立亚化学、天极科技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3,000万元、2.25亿元;

  (2)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亚新材”)为火炬电子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立亚新材已实际为火炬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亿元;

  (3)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雷度”)为火炬电子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除此之外,苏州雷度已实际为火炬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鉴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部分担保已到期,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立亚化学提供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极科技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2)2024年5月30日,公司与民生银行重新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立亚新材与民生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3)2024年5月3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重新签订《授信额度协议》,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并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位于鲤城区常兴路112号泉州市火炬电子元件厂1幢、2幢的工业房地产、鲤城区江南火炬上埕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雷度与中国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计划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22.59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所属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累计不超过1.4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年度预计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21”、“2024-028”号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福建立亚化学有限公司

  1、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仑埔路以北与施厝路以西交叉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劲军

  4、成立日期:2017年3月8日

  5、经营范围:高性能陶瓷先驱体材料、溶胶凝胶、功能高分子材料、化学陶瓷、特种纤维及高功能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陶瓷粉体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立亚化学100%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广州天极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昌利路六街6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庄彤

  4、成立日期:2011年7月26日

  5、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6、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天极科技51.5795%的股权

  7、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8、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住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经营场所: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新街58号)

  2、注册资本:人民币45,833.9154万元

  3、法定代表人:蔡劲军

  4、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0日

  5、经营范围:研究、开发、制造、检测、销售各类型高科技新型电子元器件、陶瓷粉料、特种纤维及高功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新材料技术咨询服务;生产制造咨询服务;对外贸易。

  6、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7、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立亚化学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担保额度: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4)保证责任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二)公司为天极科技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三)立亚新材为火炬电子提供担保

  保证人:福建立亚新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2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

  (4)保证责任期间: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苏州雷度为火炬电子提供担保

  保证人:苏州雷度电子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

  (1)担保额度: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亿元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保证责任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及业务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被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被担保方天极科技具备偿债能力,且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因此,公司为天极科技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为全额担保,其他少数股东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98亿元,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36.90%;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60亿元,占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7.73%,无逾期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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