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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10元/股(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回购期间,公司按《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于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回购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18,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最高成交价为6.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4元/股,成交金额 10,003,367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于红清先生自任职之日(2024年3月26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注: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924,985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618,4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按照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途转让的,则尚未转让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4-05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共74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0,820,014.20份,占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39.70%。会议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李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意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10,820,014.2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关于选举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娟女士、梁宁波先生、徐松林先生为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不存在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的情形,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不为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10,460,013.6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6.67%;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360,000.6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3.33%。

  三、《关于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

  4、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事项,包括持有人所持持股计划份额的变动等;

  5、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收回以及对应收益的分配安排;

  6、管理持有人名册,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登记、变更及继承手续;

  7、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审议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个人异动等原因而收回的持股计划份额以及份额对应权益等的分配/再分配方案;

  8、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9、在出现持有人份额被收回时,可以决定将收回的份额授予给其他适格员工,或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代持;

  10、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11、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2、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和资产、权益分配,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收益分配年度整体收益分配比例、确定未参与收益分配的份额所对应的收益处置方式、资金分配等;

  13、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适用法律规定的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其他职责;

  14、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5、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特殊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0,820,014.2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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