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30日以书面、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6月3日在平安大厦会议中心采用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5人,实际表决董事15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缨女士因个人原因已辞去独立董事及下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拟补选薛玉莲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建议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薛玉莲女士简历: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副校长等职务。现任河南省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理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是会计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负责人、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曾荣获全国优秀教师、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等荣誉。本公司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组成:薛玉莲、陈岱松、周阳敏;其中薛玉莲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6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陈缨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陈缨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陈缨女士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陈缨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陈缨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陈缨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专业素养、工作成果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焦振营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所有在任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所有在任监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天意 季 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63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情况:截至2024年5月31日,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241,1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9.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8,712,737.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78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3年9月13日披露的《平煤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6,241,18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购买的最高价为12.01元/股、最低价为9.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78,712,737.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13066 债券简称:平煤转债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平煤转债”2024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对本公司 2023年3月发行的“平煤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评级机构中诚信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4月30日出具了《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A;平煤转债跟踪评级结果为: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主体及债项上次评级结论。
本次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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