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鉴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举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80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易隆兴”)资金占用事项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情形,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0日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就相关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资金占用解决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规范运行需要,为尽快消除天易隆兴对公司资金占用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盛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盛邦”)决定通过受让债权的方式帮助解决。上市公司与西藏盛邦于2021年10月28日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因资金占用事项对天易隆兴享有的7,365,468.91元债权转让予西藏盛邦,转让对价总额为7,365,468.91元。西藏盛邦已一次性完成转让对价支付,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易隆兴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余额7,365,468.91元得以清偿。根据协议,西藏盛邦成为天易隆兴新的债权人,上市公司接受西藏盛邦委托继续以上市公司名义向天易隆兴提起诉讼、主张权利。2022年8月1日,公司通过委派律师取得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藏01民初22号),判决天易隆兴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西藏发展归还占用资金736.55万元及相关利息。
二、公司时任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核查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为:
1.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天易隆兴安排下,以公司名义对外转出资金,根据资金流出情况核实,天易隆兴及关联方可能构成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目前待偿还余额约为1.85亿元;
2.公司对2018年拉萨啤酒分红进行了账务调整处理,拉萨啤酒对深圳金脉青枫投资有限公司补计其它应收款9500万元,拉萨啤酒对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2017-2018年发生预付款1800万元、2000万元保证金以及期间利息形成的其他应收款合计5,116.76万元。上述两项初始本金可能涉嫌西藏发展前任控股股东关联方实际使用构成间接占用,待收回资金的账面资金余额合计1.47亿元。目前公司正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中,正在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关于相关资金实际占用具体情况应结合生效司法判决及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最终结果为准。
(二)解决措施进展情况
公司知悉上述时任控股股东可能涉嫌资金占用事项发生后,进一步强化资金审批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关于9500万元分红相关事项,公司已经采取相关司法手段提起诉讼,截止目前,仍在诉讼阶段,公司将结合司法判决进行处理。公司正在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尝试联系时任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对具体情况和金额进行回函确认,并结合生效司法判决结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协调股东及相关方共同解决问题,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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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81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藏01民终428号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案基本情况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萨啤酒”)就其与西藏远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征包装”)之间的纠纷事项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于2022年7月5日收到成都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2)成仲案字第2368号)。
2023年4月7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川01民特354号,裁定如下:确认远征包装与拉萨啤酒就《纸箱采购合作协议》不存在仲裁条款。2023年5月,拉萨啤酒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拉萨啤酒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于2017年6月20日签订的《纸箱采购合作协议》;2.请求判令被告远征包装退还原告预付的采购款人民币1,800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共计18,892,725元;3.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支付的2,000万元纸箱诚意保证金并支付利息共计31,783,333.33元;4.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2023年12月,公司收到法院(2023)藏0103民初1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拉萨啤酒的诉讼请求。
拉萨啤酒提起上诉,于2024年3月收到拉萨中院(2024)藏01民终42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于2024年05月10日开庭。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2022年8月20日、2022年8月26日、2022年9月14日、2022年9月22日、2022年9月28日、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14日、2023年5月25日、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12月15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2日、2024年5月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2022-092、2022-094、2022-103、2022-105、2022-109、2022-140、2023-001、2023-024、2023-025、2023-045、2023-046、2023-051、2023-123、2024-031、2024-043、2024-045、2024-069)。
二、 本案最新进展
拉萨啤酒于2024年6月5日收到拉萨中院民事判决书(2024)藏01民终428号,主要判决结果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依法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95,180.29 元,由上诉人西藏拉萨啤酒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 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期已对远征包装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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