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华联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华联集团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基于对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拟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总计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749,644,537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7.39%。
3、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增持股份的金额
华联集团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3、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9、相关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增持计划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经营情况目前一切正常,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体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增持主体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年6月5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董事长、总经理王锐先生,董事马作群先生,董事李翠芳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剑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欣荣女士,董事李春生先生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述人员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本次增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锐先生,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公司董事李翠芳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剑军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王欣荣女士,公司董事李春生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增持资金来源: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4、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本次增持情况及增持前后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增持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锁定安排,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4、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