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共35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23.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63.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59.79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同时,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并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起诉书、仲裁申请书、受理(应诉)通知书或者传票;
2、调解书、判决书或者裁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沈旭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旭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等相关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旭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沈旭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沈旭艳女士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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