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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楼2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

  至2024年6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24年6月21日9:00—11:30,14:30—16:30。

  (四) 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事务部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五)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1)4821093  传真:(0771)4821093  邮政编码:530201  联系人:梁晋菲

  3、公司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A座9层。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01       证券简称:华锡有色       公告编号:2024-039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通知与相关文件于2024年6月4日通过电子材料和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并于2024年6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旨在解决同业竞争,交易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因此,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0301          股票简称:华锡有色          编号:2024-042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提供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岑敬,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及工作量等因素,在公允合理的原则下由双方协商确定的。2024年度审计费用73万元(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5万元,与2023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经审核,认为致同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记录,以及在过往服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及执业要求,遵循独立、诚信、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有利于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审议。

  (二)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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