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ST天邦 公告编号:2024-0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以下简称“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7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中部分事项做出书面说明,请律师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说明材料报送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答复。鉴于问询函涉及的事项较多,部分事项需要会计师和律师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具体内容详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鉴于部分问题仍需完善和补充,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内完成回复工作。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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