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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1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与会股东共计11人,代表股份41,3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35,58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6,1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66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30,3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26%。

  3.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1,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

  反对票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36,1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

  反对票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41,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18%;

  反对票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2%;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票36,1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

  反对票2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6%;

  弃权票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3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24年6月13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手续,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外,《营业执照》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名称: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727215B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86,976.25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继

  成立日期:1999年09月14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53号6层619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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