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公告编号:2024-048
转债代码:118030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睿创微纳”)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技术(烟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智造”)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变更项目名称为“供应链中心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向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增资15,000万元,无息借款给睿创微电子3909.06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向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增资23,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564.6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6,469.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89.9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7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变更为:
单位:万元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仅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采用增资和借款的方式向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所需资金,拟向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电子 增资15,000万元,无息借款给睿创微电子3909.06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向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增资23,0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睿创微电子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18,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睿创智造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33,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实施。具体变更如下: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非制冷红外民品系列整机生产线建设和制冷系列机芯及整机产品研发及生产。
根据公司最新业务规划,睿创微电子负责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探测器研发及生产,睿创智造负责非制冷红外焦平面模组和整机产品生产,以及制冷系列机芯及整机产品研发及生产,睿创广州完成车载红外模组和整机产品的生产。
本次事项是基于公司最新业务规划,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四、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睿创微电子
(二)睿创智造
(三)睿创广州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公司从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的管理措施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监督睿创微电子、睿创智造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6月14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睿创微纳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等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公告编号:2024-050
转债代码:118030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5 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和 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银行账户及证券账户已开立完毕,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8030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除马宏先生以外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564.6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6,469.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989.9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5,479.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BJAA1B000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艾睿光电红外热成像整机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睿创微纳(广州)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创广州”)作为实施主体,并开立相关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向睿创广州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告编号:2024-022)。公司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变更为: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21,189,180.7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71,369,203.57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9,819,977.13元(包括募投项目支出 49,819,977.13元,补充流动资金0.00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57,204,008.39元。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实施,后续募集资金将按照有关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陆续支付。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睿创微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88002证券简称:睿创微纳公告编号:2024-049
转债代码:118030转债简称:睿创转债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刘岩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名称、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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