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参会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由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公告》详见2024年6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4年6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4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4年6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34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公告》详见2024年6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24年6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24年6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35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
应收账款进行债权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权重组概述
2010年,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投资公司”)与重庆市合川农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创投公司”)签订《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首期工程BT融资建设合同书》,合作建设中国西部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合川)试点区草街示范园项目。截至2024年4月30日,北新投资仍有4.86亿元工程款尚未收回。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北新投资公司拟与农创投公司协商进行债权重组。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债权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权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重庆市合川农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花园路198号科技孵化大楼11层1110号
注册资本:11,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任川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及管理;从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房地产开发;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园林绿化服务,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重庆市合川区旭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0.00%,重庆市合川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
三、重组方案
2024年,重庆市被国务院列入12个省市缓建基建项目地区,地方政府着力化解存量债务,在此背景下,农创投公司作为合川区政府存量债务的主体方,就前期应付公司款项积极推进偿还方案。为解决32,279.19万元工程欠款偿付问题,限于合川区财政支付压力较大,其主动提出以“土地+现金”的方式抵偿其欠付北新投资公司的工程款项,具体方案如下:农创投公司将以现金偿付32,279.19万元债务,同时北新投资或其子公司以偿还的现金为资金来源参与重庆市合川区高职教城片区核心位置一宗综合价值较高的开发用地的公开竞拍(土地价款以实际竞拍成交价格为准)。针对此次债权重组的32,279.19万元之外的其他剩余欠付工程款,农创投公司将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四、债权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新投资公司与债务重组人在实施债权重组时,根据相关进展及债务重组人的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债权重组协议及合同,债务重组人积极配合公司办理与本次抵偿相关的手续。
五、债权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债权重组的目的
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防范下游客户流动性危机带来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经各方协商一致,北新投资公司拟与债务重组人进行债权重组,化解应收账款潜在的坏账损失风险,有效地降低相关业务回款的不确定性风险。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北新投资公司工程款项自形成之日起至今已部分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实施债权重组,有利于减少公司坏账损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影响金额将以土地竞拍结果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考虑到未来市场和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债权重组若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后续投资计划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债权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3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背景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北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投资公司”),为配合债权重组,拟在重庆市合川区出资设立重庆北新御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置业公司”,最终以工商正式核名为准)。
(二) 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新投资公司拟独自出资成立子公司,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北新投资公司持股100%,出资金额1,000万元,注册资金由北新投资公司自筹。
二、投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北新御璟置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正式核名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
注册地址:重庆市合川草街街道
法定代表人:张彦鹏
股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等级证书执业);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凭资质证执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业务;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商品混凝土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不动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经营)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目的:为配合北新投资公司债权重组。
2.对公司的影响: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债权重组的推进。
3.风险:考虑到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本次新成立的公司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来投资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2024-37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上午11: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11: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日十天前提交;
3、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联系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0
电话:0991-6557799 传真:0991-6557790
联系人:顾建民先生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07”,投票简称为“北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请在对应的表决项下打“√”表示
(1)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境外法人股,□自然人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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