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4-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至5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投资者参阅。
一、 按业务类型统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能源电力业务包括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火电、电网等;
2.水资源与环境业务包括水利、水务、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
3.城市建设与基础设施业务包括市政、房建、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机场、港口与航道等;
4.其他业务指除以上三项业务外的业务;
5.上表中分项数据加总之和与合计数之间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按地区分布统计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分项数据加总之和与合计数之间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主要签约合同情况
2024年5月,公司新签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有: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为阶段性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24-036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在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召开。会议通知已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焰章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云南省楚雄州禄丰抽水蓄能电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投资建设云南省楚雄州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80.74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人民币16.17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所属九寨沟公司投资建设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所属九寨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白水江流域水光一体化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13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人民币1.24亿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董事长、总经理授权管理办法(2022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2024-035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7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焰章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周春来、杨献龙、孙德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总会计师杨良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3个月,目前由公司董事长丁焰章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决策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对上述议案中的第8、9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 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苏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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