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王佳才、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提名段浩然先生、吴海斌先生、张海波先生、李子军先生、王佳才先生、彭威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已对前述6名候选人的适任资格予以审查,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董事对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段浩然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海斌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海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子军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5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佳才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威洋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候选人简历及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提名金钢先生、李双海先生、陈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已对前述3名候选人的适任资格予以审查,三位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董事对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双海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振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候选人简历及本议案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总额总计不超过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的1.5%(税前),适用对象为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经第四届董事会选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额度,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由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上市规则》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业务规则的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各子议案分别表决:
4.0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主要修订对外担保审查程序和审批权限及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等内容,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及对外投资执行控制等内容,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3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及关联人定义、关联交易的审议等内容,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04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重大信息的量化标准及报告注意事项等内容,修订后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05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及程序,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0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内幕信息及范围、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范围及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要求等内容,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07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4.08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修订明确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及内部操作流程等内容,修订后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3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陈明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提名陈明福先生、刘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对该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候选人均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监事对各监事候选人分别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陈明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刘蕾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与本公告在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推荐,董事会决议提名段浩然先生、吴海斌先生、张海波先生、李子军先生、王佳才先生、彭威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钢先生、李双海先生、陈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双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金钢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且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如当选董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董事人数,公司会就缺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人选之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段浩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10年4月至2016年2月,历任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执行副总裁、总裁,现任川恒集团董事、总裁及本公司董事。
段浩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万股,与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段浩然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吴海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1993年至2001年在川西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三聚磷酸钠厂任会计、财务科长;2002年在控股股东川恒集团任总经理助理;2002年12月至2005年8月任公司财务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10年2月在川恒集团任财务总监,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在川恒集团任副总裁、财务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1月在川恒集团任总裁,2014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川恒集团董事,201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吴海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海斌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张海波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4月出生,中专学历。1992年7月至1999年7月在川西磷化工集团公司农药厂任科长、车间主任;1999年7月至2005年3月在四川川恒三分厂历任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2005年3月至2012年12月在川恒集团历任总裁、副总裁;2011年9月起历任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张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海波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李子军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1年8月至1998年10月在四川省武胜县从事教师工作;1998年11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川恒集团二分厂厂长、三分厂厂长、首席副总裁、董事;2002年9月至2018年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贵州福麟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子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子军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王佳才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国化工学会无机酸碱盐专家委员会第四届、第五届无机盐行业专家组成员。2011年5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2年2月被选举为黔南州第十三届人大代表;2013年3月荣获“黔南州第四批州管专家”称号;2015年5月荣获“贵州省劳动模范”。1992年7月至2002年10月在四川金河磷矿化工厂历任设备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设备科副科长、设备科科长;2002年11月起历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7月起至2019年1月任生态科技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
王佳才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佳才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彭威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2011年至2012年历任川恒集团董事、管控副总裁;2012年历任川恒股份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川恒集团董事、川恒征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邦小微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助邦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市助邦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川恒股份董事。
彭威洋先生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323.80万股,与控股股东川恒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威洋先生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生,贵州习水人。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1年至2008年任贵州瓮福黄磷有限公司、贵州瓮福磷业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08年至2014年任瓮福达州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至2017年任瓮福(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2019年至今任贵州省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金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金钢先生暂未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双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河北平山人。管理学(财务管理方向)博士,副教授。2007年至今任四川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现任东材科技、利尔化学及公司独立董事。
李双海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陈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1月至2012年9月,任四川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2012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1月至今任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振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4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控股股东四川川恒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恒集团”)推荐,提名陈明福先生、刘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将在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如当选监事不足股东大会拟选监事人数,公司会就缺额对所有不够票数的监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明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至1996年8月在什邡洛水高级中学任教师,1996年9月至1999年6月四川大学硕士在读。1999年8月至2007年5月,分别在广发证券西南总部、北京和君创业管理咨询公司、四川协合会计等公司任职。2007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间历任川恒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川恒股份副总经理、川恒集团监事会主席;2015年4月至今,任川恒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明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明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配偶及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刘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3月生,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学士。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任鸿泰鼎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专员,2016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助理,2017年11月至今任川恒集团审计监察部审计员。
刘蕾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处罚或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监管指引第1号》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监事候选人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直系亲属亦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1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范围,结合行业、地区的收入水平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第四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经第四届董事会选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总额上限
1、前述适用对象在任期内发放的年度薪酬总额总计不超过公司当年度净利润的1.5%(税前)。
2、适用对象个人或全体在任期内离任或当年度任职期限不满1个自然年度的,当年度薪酬按月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董监高薪酬总额,总额不应超过前述总额上限。
三、薪酬发放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不单独发放非独立董事津贴
(1)即对仅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发放任何津贴;
(2)在公司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工作岗位及公司薪酬管理方案发放薪酬。
2、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人/年(税前),每年度分2次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1、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工作岗位及公司薪酬管理方案发放薪酬,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2、股东代表监事本公司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前述额度范围内,经第四届董事会选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情况审议决定。
四、本薪酬方案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2
转债代码:127043 转债简称:川恒转债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星期二)15: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和交易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出现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公司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4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总部城华盛路58号55栋。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审议事项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
(1)提案2.00为逐项表决提案,提案1.00、3.00、4.00、5.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
(2)提案3.00至5.00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特别说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9:00-12:00、13:00—15: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5:00,且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建
联系电话:0854-2441118
联系传真:0854-2210229
电子邮箱:chgf@chanhen.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州福泉市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50505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5”,投票简称为:“川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3.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且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注: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明确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可以自行投票表决。②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③委托人为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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