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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3日

  至2024年7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6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以下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在登记时间2024年7月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

  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7月3日(9:00-14:00),14:00以后不再办理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

  (四)注意事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星期一)在成都市高新区古楠街88号公司研发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15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人,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人)。独立董事孙威因境外出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逯东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会议由董事长陈启章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点内容提示:

  ●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

  ● 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情况:公司拟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自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8744万股,发行价格为70.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969,949.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7,189,683.51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0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CDAA70685)。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中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因经营需要,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大楼变更为改建公司已有场地,实施地点、实施主体不变。变更实施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调整,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对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即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对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内部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部投资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国六b及以上排放标准催化剂研发能力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和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实施方式变更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自科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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